軟骨發育不全症
「軟骨發育不全症」是因骨骼異常而導致生長矮小的疾病,其發生率約二萬五千分之一,是屬於體染色體顯性遺傳疾病。其致病原因為「纖維芽細胞接受體-3」(FGFR-3)基因產生缺陷導致長骨的生長受到抑制,所以患者的身材大多不超過130公分。也正因為如此,常有人稱他們為「小小人兒」。
患者通常身材矮小且不成比例,其四肢近端較短,頭也相對較大。其他特徵包括:突額、鼻樑塌陷、手指粗短及腹部前凸等。其併發症包括:水腦、中耳炎及駝背等,部分成人則呈現體重過重的現象。目前雖然可利用「腿骨延長術」來增加患者的身高,但也僅能提昇10-15公分且傷害性頗大,故應先經小兒骨科專科醫師專業評估後再決定是否實施。另外,病患也應定期追蹤其腦壓及頭圍大小之變化,以免因水腦症而造成腦部的損傷。
絕大多數的軟骨不全症患者皆是由於基因突變所致,也就是他們的父母親基因均正常,但在精子或卵子形成的過程中FGFR-3基因發生突變而造成孩子患病。一般人生下軟骨不全症子女的機率相當低;但患者本身則有二分之一的機會生出罹病小孩,而只有二分之一的機會生出的小孩是正常。因此,患者長大後準備生兒育女時,一定要先接受專業的遺傳諮詢,以在產前確認胎兒是否罹病,避免下一代再度發生相同的情況。
腎上腺腦白質失養症
腎上腺腦白質失養症(Adrenoleukodystrophy, ALD) 是由於X染色體長臂上的ABCD1基因缺損,導致患者細胞中的過氧化小體(peroxisome)異常,無法代謝非常長鏈飽和性脂肪酸(very long-chain fatty acids; VLCFA),因此會使體內非常長鏈脂肪酸異常堆積在大腦白質和腎上腺皮質中,造成侵害腦神經系統的保護層-髓鞘質(Myelin),妨礙神經傳導作用。患者多以中樞神經發展遲滯退化最明顯,臨床表徵相當多樣化,依其型態的不同及發病年齡的不同,ALD可細分為三型:
1. 兒童大腦型(Childhood cerebral forms)
發生率約占所有類型的35%,發病年齡通常於4~8歲,很少會超過15歲。一開始發病通常表現出學習或行為異常,這些行為表現可能持續數個月或更長,並會開始伴隨以下的徵狀:學校表現退步、閱讀困難、方向感障礙、視覺及聽力障礙,有時會出現複視及癲癇。通常發病後6個月到2年內會迅速的退化,逐漸喪失神經自主及運動能力。大多數的病患在出現神經症狀時也會同時伴隨腎上腺功能的障礙。
2. 腎上腺脊髓性神經病變型(Adrenomyeloneuropathy, 簡稱AMN)
此型約占所有類型的40-45%,發生於在20歲至中年的成年人,主要症狀為漸進式腿部僵硬與無力,無法控制括約肌,並伴隨性功能的障礙,約10-20%的病患會因腦部的退化而有嚴重的認知及行為障礙,並會惡化到完全失能及喪失生命。
3. 愛迪生氏病(Addison Disease)
此類型較為少見,症狀也較為輕微,約在兩歲到成年期間可發現腎上腺功能缺失,其症狀為不明原因之嘔吐及無力或昏迷。
診斷的原則以臨床症狀為主要參考依據。另外,生化檢查部分包括血漿中升高之VLCFA以及腎上腺皮質素及促腎上腺皮質激素異常等,周邊神經傳導速度(NCV)、腦波及腦部磁振掃描可同步進行以確定診斷。治療部分,早期確立診斷後,可使用「羅倫佐的油(Lorenzo's Oil)」減低患者體內合成VLCFA,但羅倫佐的油並不能治癒已經產生的神經病變,對成年病患也不具療效;此外,在神經症狀未出現前可服用類固醇改善病情。骨髓移植是目前唯一可能根治的方式,但仍有產生排斥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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