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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力安養家庭
方案緣起及目的(本方案目前已停止試辦)
  由於罕見疾病多數無法治癒,當疾病發展至某個階段時多需要安養照護,而罹患罕見疾病的成年病友,常常面臨家屬雖有照顧意願,但卻因為年齡、經濟或其他因素而無法提供病友全時間的妥善照顧,更由於疾病特殊,一般安養機構也不敢收容照顧,導致病友被迫面臨需要獨立生活,卻又無法自我照顧的窘境。考量病友對居家照護的強烈需求,因此本會於2008年起開辦「罕見疾病安養協力家庭試辦方案」。

  家庭型態的維持對罕病病家來說,是相當重要的支持基礎,大多數的病家都相信家庭是能給予最適切完善的照護服務場所,也因此使家庭照護者承受的照護壓力十分沈重,因此在「維繫家庭功能」、「減輕病家照護壓力」、「滿足病友團體對照護模式的多元期待」以及「促使病家照護經驗交流與分享」的理念之下,試辦此罕見疾病安養協力家庭計畫,期能透過「共享」重建家庭,使家庭照顧者的壓力減輕,並使病友在適當協助下,能有獨立自主的生活。然而本方案經過7年的規劃與試辦,兩個已經成立的家庭也在病友過世及個別生涯規劃等種種因素下終止,但仍對未來安養模式之探索提供不少經驗。

服務特色
1. 重視「互助」精神:同/近病類家屬分擔照顧責任,病家不再孤單面對且可經驗交流。
2. 強調「自主管理」:照顧責任還是在病家,基金會只提供硬體資源及人力訓練為主,且不是「全部」補助,家屬亦需負擔「部分」費用。
3. 同病相「聯」的小「家庭」:以同/近病類共同組成,家庭型態不變,每單位不超過3戶為限。
4. 減輕病家照顧壓力:藉由輪流或委託照顧者的方式,使其他家屬獲得喘息或有能力再就業。
5. 每一單位的「安養協力家庭」都是各自獨立運作,雖有制式的生活公約或守則,但因入住病家的需求與情況不同,會常有所因應調整,本會也會進行定期評估,至於如果最後無法「順利」共同生活,也會視情況(如:生活情況或理念不同,或是病友因病過世等)更換住民,或是暫時中止整個「家庭」的運作,而本會將協助中止運作後個別住民的安置。

服務對象以符合下列條件者為該計畫優先考量對象
1. 家庭經濟狀況不佳(低收入戶)。
2. 單親家庭。
3. 獨居病友。
4. 個案身體狀況仍可接受居家照護(未插管者)。
5. 家屬有照顧意願者。

服務流程:



聯繫窗口:
  協力安養家庭以互助共享的概念為基礎,針對不同的年齡層、不同病類,且日常生活需要協助的罕病族群,規劃適宜的安養協力家庭試辦方案。若您認識、或者您本身即是成年、無急迫醫療需求、生活功能尚可部分自理,家屬有照顧意願但無法全時提供照顧或經濟困頓之罕病患者,有意願多瞭解此方案的運作以及參與方式者,也歡迎您與我們聯絡。

歡迎您和本會北、中、南部的社工員聯繫 
北部:(02)2521-0717 分機161~167
中部:(04)2236-3595
南部:(07)229-8311
協力家庭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