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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誼會關懷訪視補助
聯誼會關懷訪視補助
一、 緣起
        
許多罕見疾病病友及其家屬,為相互扶持及分享彼此照護心得,透過本會的協助紛紛成立病友聯誼會,然而病友聯誼會並非正式組織,且礙於現行相關規定並無直接取得社會大眾之捐助,也因如此,除了藉由本會協助辦理相關的聯誼活動、醫療講座等活動外,相關會務運作及病家聯繫之病友訪視等費用多由聯誼會幹部自行負擔。

二、 補助對象
有實際運作之罕見疾病病友聯誼會幹部(含:會長、各區聯絡人),其中各區聯絡人需獲得會長授權同意。

三、 補助流程
(1)每季申請一次。
(2)申請者每季需填具「罕見疾病病友聯誼會關懷訪視費用補助申請表(附表一)」。
(3)經本會核准後,於季末附上「費用核銷總表(附表二)」、「訪視紀錄表(附表三)」、「費用明細表(附表四)」及實際支出單據,一併寄予本會進行費用之核撥。 

四、 補助內容
病友聯誼會之幹部每月固定使用電話與病友及家屬聯繫,或郵寄相關資料、拜訪病家所衍生之郵寄費和交通費等支出費用,按季向本會提出申請。
當年度費用應最晚於12月10日前完成核銷作業。
各項費用補助上限如下:
電話費:1,000元/月,所獲補助款將計入個人所得
【由於電訪之電話費無法與家用或個人電話切割,故按月補助1,000元並使
用簽領據(如附表五)進行核銷作業】
郵寄費:1,000元/月(單據憑證「實報實銷」,每月以1,000元為上限)
交通費:3,000元/月(單據憑證「實報實銷」,每月以3,000元為上限)

附表一:關懷訪視費用補助申請表
附表二:核銷總表
附表三:訪視紀錄表
附表四:費用明細表
附表五:領款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