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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服務與需求評估
未來有哪些福利服務?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相關規範,未來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可分為:

1.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
(1)居家照顧(含居家護理、身體照顧服務及家務服務、送餐到家或居家復健)
(2)輔具服務區分為生活輔具醫療輔具
(3)生活重建
(4)社區居住
(5)婚姻及生育輔導
(6)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服務(二擇一)
(7)課後照顧
(8)自立生活支持服務
(9)行為輔導

2.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服務
(1)臨時及短期照顧
(2)照顧者支持、照顧者訓練及研習
(3)家庭托顧
(4)家庭關懷訪視及服務

3.身心障礙經濟補助
(1)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2)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二擇一)
(3)醫療費用補助
(4)居家照顧費用補助
(5)輔具費用補助
(6)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二擇一)
(7)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或承租停車位補助(二擇一)

4.交通服務類
(1)核發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
(2)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半價優待

5.其他福利服務類
(1)稅捐減免
(2)進入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半價或全免優待

●各項福利服務簡介,請參考內政部福利服務申請項目簡介表

我該如何申請這些福利?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各項福利服務之提供需依需求評估果為據,因此若您有前述福利之需求,皆需經過需求評估後始得獲得。因此,若您有前述福利需求,請您務必於公所領取之身心障礙證明申請表勾選所需之福利服務項目,之後社會局(處)會再依您勾選的福利服務屬性,轉介給相關單位或派員進行需求評估訪談。

什麼時候輪到我作身心障礙需求評估?
  當您取得身心障礙證明後,社會局(處)需求評估人員會主動與您聯繫,與您確定需求評估的時間與地點,您完成身心障礙鑑定後,只需等候社會局(處)通知即可。

關於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的更多資訊,請參考衛生署及內政部網站或逕與各縣市業務窗口聯繫:
●衛生福利部「新制身心障礙鑑定專區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連絡窗口彙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