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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具申請(生活輔具及醫療輔具)

依據身權法,目前政府有補助那些輔具呢?
  
在經歷多年規劃及籌備後,「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已於7月11日正式實施,其中不僅身心障礙鑑定與現制有很大的不同,攸關眾多身障人口行動或照護需求之「輔具補助」亦有重大變革。其中,最大變革莫過於未來輔具將區分為兩種型態:1.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所訂之「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以下簡稱生活輔具);2.依「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所訂之「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標準表」(以下簡稱醫療輔具)。

補助輔具項目增加 滿足身障者多元需求 
  「生活輔具」所列之補助項目則由原先之85種增加至172種,大致可分為15種類型之輔具:如「個人行動輔具」、「溝通及資訊輔具」、「居家生活輔具」、「住家及其他場所之家具及改裝組件」或「矯具及義具」等。此外,「生活輔具」不僅補助項目增加,各種輔具亦詳細區分功能規格,以滿足不同障礙程度之身障者需求,如助聽器則區分為「口袋型」、「手調數位式」或「數位式」等三款。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補助共有172種輔具,大致可分為15項,詳細項目請參考「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

1.個人行動輔具
  【含推車、手(電)動輪椅、輪椅附加功能及配件、電動代步車、擺位系統、特製汽機車改裝、步行、移位輔具、視障用白手杖】
2.溝通及資訊輔具--視覺相關輔具
  【含收錄音機或隨身聽、點字手錶、語音報時器、特製眼鏡、包覆式濾光眼鏡、手持望遠鏡、放大鏡、點字板、點字機、點字觸摸顯示器、擴視機、螢幕報讀軟體、視訊放大軟體、語音手機】
3.溝通及資訊輔具--聽覺相關輔具
  【含傳真機、行動電話機、影像電話機、助聽器】
4.溝通及資訊輔具--警示、指示及信號輔具
  【含電話擴音器、電話閃光震動器、門鈴閃光器、無線震動警示器、火警閃光警示器、個人衛星定位器】
5.溝通及資訊輔具--發聲輔具
  【含人工講話器】
6.溝通及資訊輔具--面對面溝通輔具
  【含圖卡兌換溝通系統、低(高)階固定版面型語音溝通器、具掃描功能固定版面型語音溝通器、語音溝通軟體、動態版面型語音溝通器】
7.溝通及資訊輔具--電腦輔具
  【含網路攝影機、滑鼠或鍵盤介面、吹吸嘴控滑鼠、紅外線貼片感應滑鼠、眼控滑鼠、溝通或電腦輔具用支撐固定器】
8.身體、生理及生化試驗設備及材料
  【含語音血壓計】
9.身體、肌力及平衡訓練輔具
  【含站立架、傾斜床】
10.預防壓瘡輔具
  【含減壓座墊各款、氣墊床】
11.住家及其他場所之家具及改裝組件
  【含居家用照顧床、擺位椅、升降桌、爬梯機、居家無障礙設施】
12.個人照顧及保護輔具
  【含淋浴椅(床)、特殊簡易洗(浴)槽、頭護具、馬桶增高器、便盆椅或沐浴椅、語音體溫計、語音體重計、衣著用輔具】
13.居家生活輔具
  【含飲食用輔具、居家用生活輔具】
14.矯具及義具
  【含義肢及矯具各款、美觀義肢各款、量身訂製之特製鞋、透明壓力面膜、假髮、義眼、義鼻、義耳、義顎、混和義臉】
15.其他
  【含人工電子耳、人工電子耳語言處理設備更新】

「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共補助七種輔具及相關醫療費用,如下:
  
「醫療輔具」則補助9種輔具,如電動拍痰器、抽痰機、化痰機、呼吸器、製氧機、血氧監測儀、壓力衣及矽膠片等;除前述輔具外,對於許多有呼吸類輔具需求的罕病家庭而言,電力供應中斷時亟須之「UPS不斷電系統」亦在多方團體的極力爭取下納入補助項目之中。

補助之輔具:
1.電動拍痰器、抽痰機、化痰機(噴霧器)
2.呼吸器
3.血氧監測儀
4.氧氣製造機
5.UPS不斷電系統
6.壓力衣
7.矽膠片

補助之醫療費用:
1.人工電子耳植入手術費用
2.開具診斷證明書之費用
3.開具醫療輔具評估報告費用

詳細補助項目,請參考「醫療費用及輔具補助標準附表 」
醫療輔具申請窗口,請參考「各縣市政府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申請窗口資訊」(資料來源:衛生署網站

任何人都可以申請這些輔具嗎?補助對象有什麼資格條件限制嗎?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係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而訂定之,故補助對象須為「身心障礙者」;此外,雖然「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已於7月11日上路,未來「身心障礙類別」將走入歷史,但因目前仍有許多身障者領有如「肢障」或「視障」等障礙類別之身心障礙手冊,因此,「生活輔具」所列之輔具仍有相對應之障礙類別限制。如「點字機」補助對象須為「視障者」或「具視障之多重障礙者」。然而,由於罕見疾病之特殊複雜性,故「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第二條規範「所持身心障礙手冊屬罕見疾病或其他類,經輔具評估認有使用輔具之必要者,其障別及等級不受補助基準表之限制。」換言之,持「罕病類」或「其他類」之身心障礙朋友,若經評估有需求者,得不受基準表補助對象之障別及等級限制,而可申請該項輔具之補助。另外,「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補助之輔具則無障別限制,補助對象僅須該項輔具補助相關規定即可申請。

申請這些輔具補助有什麼注意事項要注意的嗎?

「生活+醫療」補助項目合併計算 
 
  雖依據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 及「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總計輔具補助項目將近180種輔具,然而,在政府財政壓力之考量下,相關辦法規範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及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 之輔具補助總計每人每兩年以補助四項為原則,但若有特殊需求者,可向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專案申請。因此,請病友申請輔具補助前,先依據自身需求後,根據最需要之輔具提出申請,以免屆時造成已逾補助總額而無法申請之窘況。

避免資源浪費 將實施「先核准,後購買」制度 
  為了避免身障者未經專業評估而自行購置不適合之輔具,進而造成資源浪費之情況,「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第十條規範:「依補助基準表之規定須經評估之輔具,未經評估及核定即先行購買者不予補助。但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完成購買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輔具評估認符需求者,得給予補助。」

  此外,「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亦於第八條規範:「未依核定項目購置或租賃者,不予補助。……申請醫療輔具補助對象因特殊情況,有先行購置或租賃醫療輔具之必要者,應於先行購置或租賃後,檢附前條第三款之文件及前項第二款之憑證,補辦申請;其憑證不得逾六個月。」

  換言之,雖然為了降低衝擊,政府規劃101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購買之生活輔具,若經評估有此需求者,亦可獲得補助;醫療輔具則在特殊情況下有先行購置之必要者可後補申請程序。但從相關法條精神來看,未來輔具補助已確立將採「先核准,後購買」制度,因此,請病友購置輔具前,一定要先完成相關程序,以免所購置之輔具無法獲得補助。  

其它更多有關輔具補助資訊,請參考內政部輔具資源入口網

參考資料:台北市身障者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費用補助申請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