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2014.06.01/林宜慧/台北報導
身障照顧困境另一樁,住在桃園的肌肉萎縮病友藍小姐(化名),平時靠居服人員幫忙洗澡,但照護員每月必須集訓1次,導致這天服務被迫停止。藍小姐曾試著跟地方社會局反映,得到的答案卻是「按規定,照護員不能分批上課」。
藍小姐與高齡7旬的母親及8旬的失智父親同住,母親光照顧父親就分身乏術,也沒足夠力氣抱她洗澡。她只能利用每個月32小時的居家服務時數,勉強兩天盥洗1次,但每到照護員訓練日(團督日)這天,藍小姐的生活就面臨停擺。
藍小姐指出,曾致電地方社會局抗議,但對方表示因場地、請老師的限制,全縣照護員沒有辦法分批訓練。她說,雖然服務契約上已申明須有1天團督日,並可協調其他天來補,或請照護員上完課再來協助,但事實上照護員上課當天已非常疲累,即便回來服務,體力不足也可能造成抱不穩、摔倒等危險。
衛生福利部照護司司長鄧素文表示,團督制度是中央對照顧品質的評鑑指標之一,規範照護員必須接受在職訓練,但為了不影響服務對象權益,各地方應該彈性運用。
衛生福利部社家署指出,像宜蘭縣就採取分批上課,並對當天須執行服務的照護員採個別督導,或將課程全程錄影,讓無法上課的照護員自行看看錄影帶補課,都是以不影響民眾權益為前提的配套措施。對地方規範不滿的民眾可向社家署提出檢舉,該署會糾正地方並要求改善。
新聞出處:http://goo.gl/MGUCK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