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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萬家庭受惠!衛福部:外籍看護返家可申請「長照2.0」

自由時報/112.01.31/記者吳亮儀

衛福部長期照顧司今天(31日)宣布長照2.0新利多,即日起,聘僱外籍看護的家庭當其外看請假返回來源國期間,被照顧者及其家庭可申請使用長照2.0的「照顧服務」,包含居家照顧服務、日間照顧服務與家庭托顧服務,預計將有近17萬聘僱外看家庭可受惠。

長照司表示,為協助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家庭其返鄉回國期間所面臨的照顧空窗,並減輕長照家庭照顧壓力、滿足失能者的照顧需求,因此開放這項新措施。

被照顧者經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長期照顧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者,於外看請假返回來源國,聘僱外看家庭出示外看重入國許可相關文件,及出入國來回機票,即可申請使用包含照顧服務的所有長照服務。雇主可向內政部移民署直轄市、縣市居留地服務站申請

長照司表示,除外看請假返鄉的照顧空窗期間可申請使用照顧服務外,被照顧者經縣市照管中心評估為長照服務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的民眾在申請外看過程期間或其所聘僱的外看行蹤不明、轉換雇主等情況,視同名下未聘外看,可申請包括照顧服務的所有長照服務。

另外,衛福部也鼓勵聘僱外看家庭可透過使用社區式交通接送服務,接送失能者至社區式服務類長照機構及巷弄長照站(C據點)等,或預防、延緩失能和失智服務等活動與服務,強化其社會參與及社區互動。

長照司表示,若經評估屬失智但未失能者,也可使用失智共照中心及失智據點服務;家屬如有照顧者支持服務需求者,也可使用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提供支持服務,以紓解外看空窗期間的照顧壓力。

新聞出處: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197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