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新聞/2021.10.10
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陷入肇逃、涉賭等爭議,昨(9)日有百位醫師宣布加入「反惡罷大聯盟」、聲援陳柏惟,民進黨立委邱泰源日前以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名義聲援,長年支持與推動大麻合法化的大麻醫師賴彥合在臉書發文表示:「醫界挺柏惟,柏惟挺大麻,就等於醫界挺大麻?說穿了,大麻現階段就還只是政治人物口水戰最好用的武器。」
大麻醫師提七原因 力推大麻合法化
據蘋果新聞網報導,發起「百醫連署挺醫用大麻合法化」運動的大麻醫師賴彥合指出,從18、19世紀開始,美國的藥典就已記載大麻滴劑的使用,適用症狀包括嘔吐、癲癇等,而南美洲人士也早已把大麻當作菸草抽,但直到1920年左右,美國為了鞏固白人政權、增加大麻稅收等文化和歷史背景,開始管制大麻的生產和採收,接著1960年代因越戰、嬉皮運動崛起,尼克森總統等多位總統主張禁止大麻,因此美國聯邦緝毒局至今仍將大麻列為毒品。
在「百醫連署挺醫用大麻合法化」網頁中,大麻醫師賴彥合提出他支持大麻合法化的七大原因:
1.大麻的醫療價值
大麻對慢性疼痛,癌症造成的嘔吐副作用,以及多發性硬化症相關肌肉僵直症狀,都有強力的證據支持為有效的治療選項。還有許多證據力稍低,但廣為民眾所推崇的症狀改善,如失眠或焦慮。(可參考2017年美國科學院提出的完整大麻體檢報告,或是Peer-Reviewed Studies on Medical Marijuana,表單最下方有連結按鈕)
2.大麻的污名化
大麻本身被列為毒品的原因,就是一連串荒謬卻又血淋淋的歷史因素:混雜了種族歧視,削弱反戰力量,鞏固政府威權等因素。諷刺的是,起先帶頭禁止大麻的美國,現在卻是開放速度最快的國家之一。 所以透過這份連署書, 也希望能從醫界開始, 帶頭消弭快一個世紀的, 至今還持續的大麻污名.
3.減少司法及警政資源耗損
減少基層員警以及司法界的負擔,把資源花在其他真正的犯罪偵破和審理上面。在台灣會因為持有,販賣大麻被關進大牢,但如果身在同個時間,世界的另一端加拿大,卻是完全合法不會有牢獄之災,這根本是平行時空。
4.回歸自然的過程
讓民眾學習為自己的健康負責,從種植大麻到最後的採收和乾燥,最後再使用自己栽培而來的成果,這本身就是一種自我治療,以及和大自然互動的良性循環。
5.大麻相關醫學研究的推行
有太多潛在的實驗可以進行,只因這八十年來的大麻禁令,讓大麻的研究成果十分有限。西方醫學的進步,並沒有一併將大麻的療效涵蓋進去,但這將會隨著全球逐步的解禁而改變的非常快。
6.強化跟中國的差異性
對岸虎視眈耽的中國,已經開始大規模的種植工業用大麻,但對大麻的使用則維持嚴格禁止。醫療用大麻合法化不僅是基本人權的保障,更可以將台灣和中國的差異性更為凸顯,也一舉讓台灣再度躍升到國際平台上的討論。
7.亞洲的大麻熱潮已經引燃
泰國是亞洲推動大麻除罪化和醫療用大麻合法化最快速的國家。目前看來潛在的經濟效益龐大,以及人民的思維也都在快速轉變,我們可以好好效仿。 韓國也傳出有醫療大麻解禁的相關法規出現。
大麻裡的成分有什麼?
根據公共電視報導,有人認為大麻是讓人放鬆、減輕疼痛的靈丹妙藥,也有人認為它是十惡不赦的毒品,大麻之所以被視「亦正亦邪」,正是因為這類植物中,有四氫大麻酚(THC)與大麻二酚(CBD)兩種大麻素的作用。
根據衛福部資料, 大麻是一年生草本植物,本身含有超過400種化學物質,包括多種大麻素(Cannabinoids)。四氫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簡稱THC,具有明顯精神活性,是大麻主要的迷幻成分,也因此,四氫大麻酚(THC)是不少國家將大麻列為管制藥物的原因之一,但THC同時也緩解慢性疼痛、癌症化療後嘔吐等症狀,可作為醫療用途。
大麻二酚(Cannabidiol),簡稱CBD,不具精神活性,故無精神方面的作用。有些研究指出,大麻二酚(CBD)能保護神經系統,緩解肌肉疼痛、焦慮、關節炎、癲癇症。美國飲料大廠Kickback從2016年起,就把CBD成分和咖啡、茶飲相結合,並推出了低糖低卡檸檬口味汽水,並標示其成分有助增強能量、緩解壓力。
金色力量 王郁揚:希望相關部會能一同研議相關政策
金色力量黨員王郁揚表示:「如同本人於2020年立委政見發表會提到,台灣有一群因疾病受苦的罕見疾病患者,礙於台灣法律的限制,目前被迫需違法取得醫療大來舒緩自己或小孩的病痛。目前醫療用大麻已在全球掀起熱議,亞洲多國對醫療大麻的價值已認同並開放醫療大麻供病患使用,很高興台灣有這麼一群人為自己的健康權勇敢發聲,希望相關部會能一同研議相關政策,讓台灣與國際接軌的進程能再往前邁出一步。」
法務部:沒有大麻合法化政策 大麻電子菸刑責重
據中央社報導,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日前發生大麻電子菸案件,引發大眾討論大麻合法化議題,他重申法務部沒有大麻合法化政策,目前是不可能的。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吳怡明表示,後疫情時代,要向大麻宣戰,大麻屬於第二級毒品,不論製造、運輸、販賣、轉讓、栽種或施用大麻均屬犯罪行為;施用將對身心健康造成重大危害,包含肺部、心血管傷害,心理層面則會產生妄想、幻覺,並有成癮性。
新聞出處:https://www.peopo.org/news/5533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