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主研究中心/2020.07.20
當家人為「愛」隱瞞病情,病人在生命的最終留下難以彌補的遺憾,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認為,要好好說再見,首先就要對病人「實話實說」。《病主法》保障重症病人「知情、選擇、拒絕權」,為何如此重要呢?楊志良前署長與您分享他的老師—「台灣公共衛生之父」陳拱北教授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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