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2020.06.15/記者賴佩璇
一名60多歲的婦人罹患罕見疾病,在美國唸書的女兒前年間購買兩瓶大麻油寄回台灣以舒緩病情,婦人卻被海關查獲並依違反藥事法等罪函送法辦。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婦人並無運毒主觀上犯意,依罪嫌不足,今給予婦人不起訴處分。
大麻二酚(Cannabidiol,CBD)是大麻植物中近百種活性成分的一種,具有抗發炎、抗痙攣、抗氧化、止吐、抗焦慮、抗精神病等效益,對於部分難治疾病有潛在的治療效果(如:頑固性癲癇、巴金森氏症、焦慮症等),因此逐漸受到矚目。
檢方調查,2018年間,這名婦人因罹患罕見神經系統疾病,女兒在美國唸書,認為大麻油在歐美是養生保健油品,從美國購買兩瓶共100多公克的「大麻油」後,郵寄回台灣給母親服用,以舒緩身體病情。
豈料,兩瓶大麻油寄回台灣時,被海關認為認為液體可疑,送驗發現是大麻萃取物,認為有觸法之嫌,依違反藥事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二級毒品罪函送法辦。
調查局收案後,通知收件人到案,她丈夫代為說明妻子病情,指醫生開立的處方箋上指油中大麻二酚(Cannabidiol)成分有抗發炎、抗氧化等效果,建議使用含大麻二酚成分的大麻油,家人不知道輸入大麻油會觸法。
她丈夫堅稱這兩罐大麻油是女兒要寄給母親盡孝,絕非運毒,但婦人仍被移送北檢偵辦。檢察官調閱婦人病歷,發現醫師處方箋上,確實開立大麻二酚成分的藥品,用於舒緩病情。
檢方查出,女兒寄來的大麻油內含有CBD成分,包裹上也直接寫著婦人姓名、住址,毫無掩飾,主觀上應該只是寄「藥」以調理身體,並無運毒犯意,依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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