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2020.04.09/記者程士華
1.車子太高級 汽缸總排氣量超過免稅標準 2.納稅義務人資格有變動
身障者與二親等車主必須同戶籍,才能免稅。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牌照稅最主要的減免規定,是針對身心障礙人士的免稅條款,但是有二種情況,即便納稅義務人已經申請減免,仍然逃不掉繳稅的規定,第一種是車子太高級,汽缸總排氣量超過免稅標準;第二種則是納稅義務人的資格有所變動。
官員表示,政府從2015年1月1日開始,針對持有身心障礙手冊的車主,或是障礙者本身不便開車的情況,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的車輛,會提供給障礙者使用的車輛,每位身心障礙者都有一輛免稅的額度。
官員指出,不過免稅額度會因車輛等級而有影響,免稅最多只適用到汽缸總排氣量在2400cc以內為限,譬如自用小客車的免稅額度就只有1萬1230元,如果汽缸總排氣量高於2400cc,以致應納稅額更高,多餘的部分一樣會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車主的身障身分有變化,也會影響到免稅額度,官員表示,車主有可能因身障手冊、身障證明鑑定日到期,尚未重新鑑定,因而喪失免稅資格;又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規定,如果障礙者戶籍有異動,或其實已經換車了,也要重新向稅局辦理免稅手續,未重新完成申請手續,將恢復課徵使用牌照稅。
官員提醒,據稅法規定,身心障礙者與二親等車主必須在「同一戶籍」當中,才能適用免稅規定。為維護租稅公平。基隆市稅務局每季會辦理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車輛清查工作,不符合免稅條件車主,會通知取消資格,並追補牌照稅。
新聞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7266/4479037?from=udn-ch1_breaknews-1-cate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