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廣播電台/2020.04.09
高雄市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疫政策,且為顧及身心障礙者權益,減少身心障礙者出入醫療機構等高風險場域,針對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且須於今年4月1日至8月31日(含)前重新鑑定者,統一延長有效期限至今年10月31日.
社會局表示,高雄市現有14萬多名身心障礙者,其中屆期需進行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約有8,400名,社會局將陸續發函通知辦理身障證明延長效期,以利享有相關的權益及福利。
新聞出處:https://news.sina.com.tw/article/20200409/3480977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