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人/2019.12/華立斯Claudia Wallis
快速核准程序提高了新藥的風險與不確定性。
「新的、更好的」這兩個字眼經常同時出現於銷售廣告,令我們認為新的一定更好。但就新藥而言,最好不要照單全收。許多新藥對目標疾病的療效,不一定(至少尚未證明)比現有藥物來得好,加上近年來流行加快新藥的核准程序,更為新藥是否較為優質增添了不確定性。《英國醫學期刊》最近一篇論文〈新藥:我們哪裡出了錯?該怎麼改善?〉分析了這個現象。作者檢視了2011~2017年德國核准的216種藥物,其中有152種是新藥,64種是老藥新用。結果發現,與已經確立的療法相比,只有25%可視為有「相當大」或「重大」改善,16%可視為具有次要或難以量化的改善。而就降低死亡率、減輕症狀或副作用、促進生活品質而言,58%沒有差別。
論文第一作者、任職於德國醫療品質與效率研究所的科學家威斯勒(Beate Wieseler)接受訪問時說:「這並非是說我們確定新藥不比現有藥物好,而是說沒有證據證明新藥優於現有藥物。這有兩種情形:一是我們完全沒有針對新藥與現有療法進行比較,或者我們比較了但發現新藥還是不夠好。」威斯勒與同事在論文中寫道,治療精神與神經疾病以及糖尿病的新藥,效果「特別糟糕」,只比現有藥物分別多改善了6%與17%。
威斯勒及共同作者任職的德國醫療品質與效率研究所,負責評估新療法並針對德國健保系統是否應該給付提出建言。美國非營利組織醫療技術政策中心的突尼斯(Sean Tunis)說,這些稱為衛生技術評估(HTA)單位的機構,已在許多因新藥成本暴漲、試圖管理的國家變得「有權力得多」。突尼斯解釋說,美國的HTA有些不同,「如果付費單位認為新藥不比現有藥物好的話,他們會要你先試試便宜的藥。」保險公司與健康保險經常堅持這類「階段療法」。
要求比較藥物來證明新療法優於現有療法,非常昂貴且耗時,也不保證一定可行。美國生技公司Cognition Therapeutics總裁兼執行長莫克(Ken Moch)說,要求進行臨床試驗來證明新藥較優,可能會讓藥廠連嘗試研發新療法都不敢,而這是進行式。研發人員越來越專注開發那些療效有限的疾病,例如罕見疾病與癌末患者。這些最先上市的藥物經常是在療效資料有限的狀況下快速通過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審核,還可漫天喊價。許多新的癌症藥物雖未證明可以增加存活率,但只要證明能縮小腫瘤30%就能獲准上市。威斯勒論文的重點之一,就在說明這種缺乏有意義數據的問題。突尼斯認同威斯勒的顧慮:由於快速核准程序讓更多藥物獲准上市,使風險與效益的不確定性也隨之增加。
但除了比較藥物臨床試驗,還是有其他解決辦法。例如藥物上市後進行追蹤研究,以監控新上市藥物的療效,這是經常被忽略的步驟。醫療技術政策中心正採取另一種方法,例如在2018年協助說服研發血友病七種實驗基因療法的藥廠,在藥物核准上市前的最後研究階段,與血友病患者、監管當局、HTA及其他單位,就某些有意義的最終要點達成共識。舉例來說,患者要求在評估出血頻率的同時,也要能改善慢性疼痛與心理健康。該中心目前正檢視鐮狀細胞療法。如果新藥研發都能用同樣標準,就可能比較各種藥物的試驗結果,患者及醫師也就不會被蒙在鼓裡。
新聞出處:https://sa.ylib.com/MagArticle.aspx?Unit=columns&id=4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