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日報/2019.03.12/記者陳華興
因應《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桃園醫院昨日在門診大廳舉辦「樂聲悠揚─自主善終病主法」宣導活動,由桃園市振聲高中校長帶領國中部兩個班級學生輪番表演合唱及舞蹈,為看診民眾帶來音樂饗宴。
家醫科醫師呂欣怡介紹《病人自主權利法》,表示未來病人若處於不可逆轉的昏迷、極重度失智或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等5大臨床狀況時,得依其預立遺囑,決定終止醫療。
桃園醫院社工室余珮瑜主任表示,桃園醫院為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機構,民眾可以在接受「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後,立下「預立醫療決定」,規劃自己人生的最後一哩路,享有「善終」的尊嚴;期待在樂音悠揚的環境中,使來院看診的民眾進一步了解此訊息,促進醫病關係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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