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2019.01.15/記者周彥妤
亞洲第一部保障病人善終自主權專法「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凡年滿廿歲、具完全行為能力,可透過諮詢簽署「預立醫療決定」,事先規劃若日後人生走上最後一哩路,要選擇接受或拒絕醫療。台北市衛生局昨宣布指定十家醫院做為「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機構」,諮商門診採電話預約制,諮商完畢後也可返家考慮是否簽署。
諮商門診採電話預約制
據「病主法」規定,只要病人符合末期病人、處於不可逆轉的昏迷、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病人狀況等五大條件,且有預立醫療決定者,醫療機構或醫師得依其預立醫療決定,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即起每週至少提供14診次
衛生局昨指出,北市十家指定醫療機構包括七家醫學中心(台大醫院、台北榮民總醫院、台北馬偕醫院、新光醫院、萬芳醫院、國泰醫院及三軍總醫院)與三家區域醫院(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及振興醫院),即起每週至少提供十四診次服務,後續會再陸續增加。
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何叔安表示,要簽署預立醫療決定,須歷經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確立意願即可簽署決定書;若尚須考慮,亦可回家簽署,再至醫療諮商機構上傳,並註記於健保卡。而指定醫院諮商門診皆採預約制,民眾如有需求,可洽詢各指定醫院諮詢電話。
中、低收入戶 聯醫全額補助
至於諮商費用,北市聯醫社工室主任楊君宜表示,目前北市聯醫針對中、低收入戶全額補助,居家失能及癌症病患則待衛福部與衛生局訂定後才能確認;衛生局醫事管理科視察吳秀娥也提到,除了北市聯醫外,其餘醫療院所還在規劃中,還沒辦法提供中低收入戶、居家失能、癌症病患諮商補助,後續會再努力。
衛局:每小時不可超過3500元
衛生局表示,衛福部日前已拍板規範,一人每小時不可超過三千五百元,諮商時間不得少於一小時,超過一小時者可另外酌收費用。
新聞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261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