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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主法》上路 漸凍人等10類遭排除

蘋果日報/2019.01.07/記者林芳如、沈能元
攸關國人臨終尊嚴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昨正式上路,新法規定民眾可採書面預立醫療決定,若屬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等情形,可選擇接受或拒絕維生醫療、人工營養等處置,而當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也可由醫療委任代理人代為決定,於生命末期尊嚴離開。

小腦萎縮病患盼納入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昨說,全國已有77家醫院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每個縣市至少有1家以上醫院提供民眾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目前ACP費用上限3500元,未來將免費補助中低收入戶、居家失能、癌症病患諮商,也期盼觀念普及後,每個人的諮商時間縮短,費用也許能再降低。

推動此案立法的前立委、現任病人自主研究中心執行長楊玉欣說,《病主法》僅明訂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共4類病患適用,雖然3年來民間團體已建議如漸凍人、小腦萎縮症、肌肉萎縮症等10種疾病適用,但衛福部卻仍無法公告。

小腦萎縮症已發病7至8年的秀秀昨出席活動,盼大家正視患者對《病主法》的需求。秀秀媽媽說,秀秀遺傳到爸爸的小腦萎縮症,發病後身體機能逐漸退化。秀秀勉強用手勢表達希望小腦萎縮症病友能適用《病主法》,並能預立醫療決定。

石崇良說,最快本周就會公開徵求納入《病主法》的其他重症,並請相關醫學會表示意見,預計6個月內完成提案、預告及公告。
新聞出處: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90107/38225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