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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款救罕病女 被指違法須退還 俞嫺哭訴︰政府間接殺人

自由時報/2013.09.04/記者朱沛雄、謝文華/綜合報導

東森購物台主持人俞嫺為罹患異染性腦白質退化症(MLD)的女兒「潤潤」募款遭人檢舉違反公益勸募條例,她昨天下午帶著「潤潤」搭機前往中國北京與醫療團隊會合,行前表示,若政府認定募款方式不合法,堅持要她返還捐款,也只能返還,但請求政府能夠修改相關條例,造福其他急需救助的罕病病童。

俞嫺的十七歲女兒「潤潤」罹患異染性腦白質退化症(MLD),俞嫺透過東森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日前替潤潤募款一千三百萬,但遭民眾檢舉募款活動不符勸募條例,必須將募款返還捐款人。

基因治療要2500萬 募款1300萬
俞嫺表示,若政府堅持要她返還捐款,也只能返還,但是如果因此失去女兒生命,政府跟間接殺人有甚麼兩樣。她說,國外醫療團隊認為潤潤是世界上第一個發病後還能存活到現在的奇蹟,連外國人都願意伸出援手了,不知道為何政府要如此針對一個這麼努力求生存的孩子。

俞嫺指出,潤潤的基因治療預計要花費兩千五百多萬元,原本計畫以募得捐款加上賣房子、鑽石可以應付龐大醫療費用,沒想到行前因為政府認定募款違法,本來應該預付數百萬元的訂金也無法支付。她現在也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由於已經安排和醫療團隊在北京會合,先把潤潤帶過去再說。

衛福部︰公益勸募不得為個人發起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江國仁指出,依公益勸募條例第二條規定,「公益」指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故不得為特定個人發起勸募案件,東森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以為特定個人名義募款,且未取得主管機關勸募許可,即刊登有關勸募訊息並公布募款帳號,已涉及違反相關規定。衛福部已要求東森基金會撤除相關勸募訊息及帳號,並將勸募所得依法返還捐款人。

不過,江國仁舉例,若民眾是看到媒體報導某人可憐,而私下捐款,當事人是被動接受捐款,則不受公益勸募條例規範。
新聞出處:http://ppt.cc/zWb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