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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會委員 代理變常態

台灣新生報/2018.07.04/記者王鵬捷、周貞伶、傅麗佳
掌握每年六千億健保總額的「全民健康保險會」及「共擬會議」,由於委員代理制度不明,民進黨立委林靜儀昨(三)日直指主管機關若再坐視不管,恐有「太上皇委員」之虞,與會的衛福部次長薛瑞元允諾,會修正、檢討設置把關制度。

全民健康保險會(健保會)及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共擬會議),係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設立,掌握國家每年新台幣六千億元的健保總額和給付標準,影響全民醫療照護資源分配、運用甚鉅。

民進黨立委林靜儀昨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時指出,健保會三十五席委員中,其中十八人(五十一%)是付費者代表,有三人是官方代表、十人(廿八點五%)是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十八位付費者代表中的十二人是被保險人代表。付費者代表超過一半比例,其代表性與專業性如何?衛福部聘任機制在哪?

林靜儀說,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會依各團體章程與理監事會改選,每屆代表人選都有一定更動;但卻有付費者代表委員,從二○一一年醫療費協定委員會時期至今,持續擔任委員,即使遴選他人作為團體代表,也持續藉由「代理」方式出席會議,十二次健保會議,就代理了十一次。

她也質疑,付費者代表出席會議時,是依循團體決議提出意見,或是委員個人意見?付費者代表、健保會委員對於政府推動的「具名核刪」政策、分級醫療制度,多次表達和衛福部立場不同,形同衛福部「左手打右手」。

林靜儀直指,在實務上,如果是衛福部不願處理,或與醫事單位不一樣,就會推稱委員不接受、不答應,把「委員不同意」作為擋箭牌。

與會的全民健康保險會執行秘書周淑婉回應表示,委員的意見如果跟衛福部、立法院不合,依健保法委員權責只有做「政策諮詢」,而不會做「決策」。在代理規定方面,根據議事辦法規定,有些情形委員能指派代理人,但代理次數、限制沒有那麼明確,議事辦法若要做調整,屆時會提出一些意見。

薛瑞元表示,委員意見僅是「諮詢」,是否採納則是衛福部權責。他也說,代理制度係因有團體代理如無法出席,才會設置「代理人制度」,倘若有人利用此制度,不用被指派,永遠以代理身份出席,衛福部會針對漏洞對代理規範修正,回去檢討、做防範措施。
新聞出處:https://goo.gl/4CmP4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