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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萬財團法人無法可管,陳(沖)籲速訂專法

工商時報/2017.12.05/記者杜蕙蓉
10萬多個財團法人無法管,前行政院長、財團法人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4日呼籲,應盡速訂立專法,採分級分流方式管理,並要求財務透明化和建立評鑑制度。

根據統計,醫療財團法人去年占健保醫療費用支出40.8%,健保每支出5元就有2元進入醫療財團法人口袋,在近期醫療機構管理陸續出現漏洞,而引發爭議下,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與台灣研究基金會昨日主辦「透視醫兆產業的前景─醫療財團法人修法論壇」,邀集重量級專家聚頭討論,現場呈現大爆滿,即可見修法迫切和必要性。

陳冲指出,據他上網查詢全台的財團法人,一個一個加總後,共計有10萬1,698筆登記,但這個高達10萬多個財團法人,卻無法可管,而是只依民法規定財團法人管理「要點」,若是醫療財團法人,則以醫療法訂定管理規則,且分由各部會規管理,這樣的方式很不合理也很奇怪。

他表示,民眾只要簡單想一個問題就好,全台有67萬家公司,有公司法管理;4,000多家合作社,也有合作社法;313個政黨,有政黨法管理,那麼高達10萬多個財團法人,為何沒有財團法人法呢?

陳冲說,2010年他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期間,曾提出財團法人法草案,但送到立法院後,立委卻不續審;2016年4月馬政府卸任前又送了一次財團法人法草案進立院,一個月後蔡政府上台後先撤回;但而後蔡政府也希望能在去年底時再修法,結果時隔4個月後,今年4月才又送了財團法人修法的草案。

結果這個草案與他過去的案子,只多了4條文,增加的部分就是政府曾挹注的財團法人,應收回轉由政府控管。

陳冲認為,財團法人法草案遲遲無法定案,主要是每個財團法人背後,或多或少都有政治問題,或者是很多政治人物都有財團法人基金會,要立法很困難。

前衛生署署長楊志良則表示,要立「財團法人法」專法難如登天,只能從《醫療法》來限制,目前台灣有57間醫療財團法人,最大的問題在於很多醫院是以追求營利及擴充經營版圖為目標,而不是照顧病人和醫護人員,表示法律不彰,讓人可以鑽漏洞。

陳冲表示,財團法人應盡速訂立專法,採分級分流方式管理,畢竟年收入100億元和300萬元的單位等級是不一樣的,而且財務也要透明化,並建立評鑑制度。
新聞出處: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1205000083-2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