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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罕病生遭拒保? 教育部急解釋

台灣醒報/2017.08.15/記者蔡旻豪/台北報導
學生保險理賠新制度項目新增「幼兒帶病投保不理賠」條款,使得重症兒童無法納入學生理賠。國民黨立委陳學聖14日記者會上抨擊,教育部為了順利招標不僅給予保險業者行政補助,還以「商業」保險角度為由剔除這群孩子,間接宣判他們「死刑」。教育部則解釋,重症孩子只要與其他理賠項目沒有重複,就可以理賠。

學生保險政府辦理本意是保障學生在就學期間,如發生重大意外或疾病時,可以有一筆緊急醫療照顧金,以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對於有先天罕病兒的家庭來說,是重要的社會福利機制。由於往年保險業者在學保理賠率高達100%以上,許多廠商不願找罪受。今年的學保就流標7次,因此在7月底教育部新增其「幼兒帶病投保不理賠」條款後才得以順利招標。

「前瞻計畫願意花好幾千億,而這些零頭就能讓重症兒童的家長肩上負擔減輕。」立法委員陳學聖控訴,不能因為過往學保虧損,為了止血而犧牲這些最需要政府救助的弱勢族群,這樣的做法根本本末倒置。他指出,在下會期將要求教育部以及相關單位提出關於重症兒童家庭對於學保保障報告書。

令弱勢族群不滿的是,新增項目其中一條是「幼兒帶病投保不理賠」,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理事長劉永寧表示,往年對於弱勢族群來說,能夠帶病投保對於他們才有保障,如今卻沒有任何配套而直接剔除,對於有先天罕病兒的家庭而言,有種直接被政府判死刑的感覺。

家長團體質疑是誰為了順利招標而向保險業者遞出「橄欖枝」,教育部頻頻跳針表示,今年流標7次,但為保障300多萬學童在學期間的權益,政府還是不斷招標。教育部學前及教育署組長林良慶指出,假設重症和其他理賠項目沒有重複,就在保險理賠範圍,例如,腦性麻痺孩子可以加保,雖然之後可能感染流感,但還是可以理賠。

金管會保險局專員蔡火炎說明立場,學生團體保險是教育部基於學生安全保障的教育目的,依主管單位規定其保險內容、保險金額,向學校辦理投保。學保目前定位還是偏向商業保險,不是社會福利。
新聞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6885/264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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