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罕見家園 | 賀卡傳情     English
【驚訝片】時機歹歹 《玫瑰瞳鈴眼》演員竟到處行騙

蘋果日報/2016.11.10/記者孫友廉、葉晴煦/新北報導
曾在《玫瑰瞳鈴眼》演出的男子徐德芳由於失業,竟自2015年起在新北市土城、樹林等地社區管理員室,先機警偷瞄主委姓名,謊稱受主委委託代買iPhone,再佯裝主委來電來取信管理員,騙管理員代墊金錢,甚至拐他們也訂購iPhone,前後共12起,騙得48800元。新北地院認為徐男過往就有多次詐騙,卻仍未悔悟,一審判處1年8月過輕,今改判2年,可用73萬元易科罰金確定。

據了解,36歲的徐男,因為近年演出機會減少而失業,故陸續在新北、台北、桃園等地行騙,原本外界並不知道他是演員,是開庭時,審判長覺得這個人很眼熟,詢問他犯罪動機「怎麼會要去詐欺?」他表示,他因為要照顧罹患肌肉萎縮症的妹妹,不料又失業,才會行騙,審判長進一步問到他的職業時,徐男才說出自己曾演過《玫瑰瞳鈴眼》。

判決指出,徐男自2015年7月新北市土城區某社區行騙,他為了佯裝主委致電給他,先設定好手機鬧鈴響起時間,等到管理員室後,趁著與王姓管理員打招呼時,偷偷記下公告上的社區管委會主委姓名,再向王男謊稱主委向他代購iPhone手機。

此時,徐男手機設定的鬧鈴響起,他便佯裝接起手機,跟主委對話,再詐稱主委有事無法前來,希望王男先代墊費用,王男誤認社區主委真的有致電徐男,於是不疑有他,付給徐男2000元。往後,徐男再以同樣手法,在樹林、新莊、林口等11個社區行騙,有時也拐騙管理員向他訂購手機,分別騙得1600至8500不等金錢。

新北地院一審判徐男1年8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但檢察官認為判太輕而上訴,二審考量徐男也在台北、桃園等地行騙也被判刑,卻仍未悔改再犯案12次,加重改判應合併執行2年徒刑,可用73萬元易科罰金確定。
新聞出處: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10/985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