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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縣府105年起將開辦罕見疾病慰問金

中央社/2015.12.30/澎湖縣報導
澎湖縣政府自105年1月起開辦「罕見疾病慰問金」,比照「癌症慰問金」發給每位罹患罕見疾病民眾每年新台幣2萬元慰問金。

澎湖縣政府社會處表示,「罕見疾病慰問金」,是國內各縣市中首創,雖然縣府財政困難,但老人與殘障都開辦三節慰問金多年,對於罕見疾病患者,縣長陳光復認為罕見疾病患者更需要照顧。

縣府社會處指出,「罕見疾病慰問金」只要是設籍澎湖滿2年以上,且經診斷確定罹患罕見疾病民眾,攜帶有效個人戶籍謄本或甲式戶口名簿、健保署開立之重大傷病核定審核通知書、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及印章,可向各村里幹事、轄區公所或縣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辦理。

縣府社會處表示,澎湖目前列冊罕見疾病患者,根據衛生局的統計,全縣僅有20餘人,明年起可獲得每年2萬元的慰問金補助,每年約需50萬元,對縣府財源可以負擔,也讓罹患罕見疾病患者,能夠獲得政府的關注。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story/3/1409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