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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障礙小黃加收 北市議會掀論

聯合報/2015.04.17/記者吳曼寧/台北報導

台北市計程車諮詢及審議委員會通過,無障礙計程車每趟次加收50元服務費,引發身障族群反彈。市議會昨質詢再度掀起討論,議員表示,身障族群本來就弱勢,乘車加價限制行動自由,要求市府重新檢討收費制度。

北市社會局長許立民表示,無障礙計程車數量不夠多,如何利用既有資源提升北市無障礙環境,是目前著眼思考的問題,會思考計程車載身障民眾後,載幾次以上可給予補助等。

目前北市約有80輛無障礙計程車,由特定車種改造而成,交通部補貼購車費後,計程車司機仍要自費100多萬元改造車輛。北市研擬差別收費方式,若身障乘客搭乘無障礙計程車,須加付50元服務費。

議員顏若芳昨質詢時表示,推廣無障礙計程車,就是希望身障朋友多一點行動自由,然而身障朋友搭車要多付50元服務費,立足點不公平。

她表示,一般計程車有些叫車還會折價,身障族群本來就弱勢,資源較不足,她不懂搭乘無障礙計程車為何要加錢,而且一般計程車要跳表16分鐘,才會多出50元車資,「身障朋友上下計程車有需要到16分鐘嗎?」

顏若芳表示,對身障朋友收取服務費,會限制其活動自由,希望社會局和業者協調,看費用由誰吸收。市議員李慶鋒也表示,對於身障民眾搭車要加收服務費,市府不要和使用者付費觀念混淆。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story/7323/84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