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2015.01.19/記者歐陽良盈/即時報導
毒品前科的林姓男子,前年1月31日凌晨到高雄三民區某超商購物,碰見路人許姓男子喝醉酒後對店員咆哮,和林男同行的蘇姓友人出面勸架,但許男依然故我,不斷嗆張姓店員「要去申訴,給你沒工作」等話。林男見友人好心勸阻,許卻不給面子,義憤填膺,上前勾住許姓醉漢脖子,將他拖到超商外毆打頭部6、7拳。不料許姓男子患大腦基底威廉氏區動脈瘤異常罕病,被毆打後造成頭部淺傷,情緒高亢血壓增高引發大腦動脈瘤破裂,送醫後不治。
法醫從許男喝醉後對店員「持續嗆聲」等行為研判,許被毆打前腦血管動脈瘤「可能」已有出血情況,鑑定報告指出,林男毆打許造成的頭部傷害並非致命傷。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送交台大醫院鑑定,台大醫院鑑定報告認為許對店員嗆聲等行為並非腦血管出血造成的。法官審理後認為,林男應知頭部是人體極為脆弱的地方,重擊他人頭部恐致命,判決許姓男子的死和林姓男子的行為有因果關係,依傷害致死罪累犯加重判他8年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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