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觀念下,身心障礙者常被視為弱勢,需要被保護及照顧,隨著時代的進步,社會對於身心障礙者的服務也有了新的界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0條中明定,政府應提供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如個人助理員等。透過個人助理員的協助,讓身心障礙者能完成生活大小事,拓展生活經驗,擁有自主的生活權利。
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將於101年7月20日舉辦台日障礙者交流分享會,邀請兩位來自日本的身心障礙者,分享自立生活的經驗,歡迎有興趣的朋友一起參加!
活動時間:101年7月20(五) 13:30-17:00
活動地點:身心障礙福利會館(台北市長安西路15號)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
協辦單位:日本大阪夢宙自立生活中心
聯絡人: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 蔡抒帆02-27886455 E-MAIL:info@vitality.org.tw
詳細活動內容請參閱活動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