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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報導
於2012-10-04 02:10:43發表 (閱讀次數:1804)
法律小常識報你知 首次罕病生活法律專題講座收穫滿滿

       對於許多心智障礙的病友來說,由於心智缺陷,使其無法處理己身事物;在日常生活中,不僅金錢可能遭受詐騙,更可能因認知不足而遭人誘騙犯罪。為保障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而無法處理己身事物之人,其財產免於他人覬覦,進而權益受損,我國舊民法第14條原定有「禁治產」之制度。然而,由於舊民法之禁治產宣告相關規範過於狹隘,因此我國民法自2009年起將舊有之「禁治產制度」更改為「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法律」,一向給人複雜且難以理解的印象,為了讓更多病友及家屬清楚瞭解「監護及輔助宣告」內容,以保障自身權益,本會於9月29日假台北市非政府組織會館舉辦「罕病生活法律專題講座:何謂監護及輔助宣告」,希望透過專題講座的舉辦,讓繁雜的法律條文化為簡單的小常識。座談會當天雖適逢中秋佳節前夕,但仍有將近40位病友家屬報名參加,足以顯見此議題之重要性。

  專題講座首先本會創辦人陳莉茵常務董事扼要說明病友在法律議題上遭遇之困境;接著由長期關心弱勢團體的林瓊嘉律師介紹「監護及輔助宣告」相關內容,林律師鞭辟入理的解說讓學員輕鬆瞭解「監護及輔助宣告」內容及如何利用此制度保障自身權益。例如,林律師提及,受監護宣告之人就是「無行為能力之人」,而無行為能力之人所作之意思表示皆無效力,需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才可;受輔助宣告之人則是「限制行為能力之人」,其除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需必要之行為不需經輔助人同意外(如坐公車、搭捷運或購買文具用品),其餘行為皆須經輔助人同意始有法律效力。因此,建議家有智能或精神障礙孩子的家長,可替其申請「監護或輔助宣告」,以免金錢遭受詐騙或遭騙辦理信用卡。此外,林律師更以實際聲請狀為例輔以艱澀法律名詞解釋,一步步教導大家如何申請「監護及輔助宣告」,讓與會學員獲益匪淺。

  在林律師有條不紊的解說後,接著由兩位小胖威利病友家長「阿勇爸及小鳳媽」分享病童遭遇到的法律問題,兩位家長不約而同提及病友在便利商店「疑似」偷竊的法律及後續移送警局程序問題。透過病友家長的分享,也讓在場專家學者更加瞭解罕病病友在法律議題上所遭遇到的多重困難。例如,承辦警官或律師可能因不瞭解罕病之特殊性而將之視為一般身障者或正常人看待,因此無法進行許多可保護病友的法律措施。然而,林律師也提及,「監護及輔助宣告」屬民事行為,與家長提及的偷竊「刑事案件」為不同的法律事件,故無法透過「監護及輔助宣告」加以保障。在綜合座談時間,則是由本會法律顧問林忠義主任檢察官分享法律實務經驗,讓學員知識滿滿。

  由於罕見疾病之特殊複雜性,使得病友除就醫、就學、就養及就業等需求外外,在生活上更有許多法律問題,尤其是一些因疾病導致智能障礙的病友家庭更是需求迫切;未來本會將持續舉辦更多的法律相關講座並將關懷觸角延伸到中南部,讓更多的罕病家庭能有充足的法律常識,以應變更多突然其來的法律情況。同時本會亦將集結法界專家學者籌組「罕病法律顧問團」,以實際行動解決病友遭遇之法律問題,並於本會會訊(請參考第51期會訊p.5 http://www.tfrd.org.tw/tfrd/library_b3/content/id/43)或網站不定期刊載法律小常識,以滿足病友需求。

本會陳莉茵常務董事分享病友法律問題經驗
林律師條理分明的解說,讓與會學員收穫滿滿
「綜合座談」回應學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