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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報導
於2012-08-03 05:08:43發表 (閱讀次數:1483)
罕病ICF座談會前進台中 解惑病友疑問活動圓滿成功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自2007年修法並引進「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簡稱ICF)」制度、進而改變身心障礙鑑定制度後,基金會即持續關注可能對病友造成之影響。經過多年的倡議爭取後,政府終對本會有關罕病病友權益保障之訴求有了善意回應(請見本會官網)。

  身心障礙鑑定新制與舊制最大之不同在於,鑑定制度由原先「醫師鑑定為主」轉變為「鑑定+需求評估」兩階段。鑑於「身障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已於7月11日正式實施,為了讓更多病友瞭解鑑定新制內容,本會特於7月29日假臺中教育大學舉行「罕病ICF座談會--台中場」,希望藉由座談會的舉辦讓大台中地區的病友更加瞭解鑑定新制內容,以保障自身權益。

  當天雖豔陽高照,但大台中地區的病友仍相當踴躍,共計25種病類,多達110人參與,足以顯見病友對身障鑑定新制的關心程度。座談會首先由彰化基督教醫院復健醫學科林仲哲主任就「身心障礙鑑定內容及流程」進行介紹,林主任除說明身障鑑定基本原則及判定基準外,更說明罕病病友之相關保障條文,如「罕病病友若八大障礙類別無適當之鑑定向度但經評估其獨立自理生活、從事半技術性或簡單技術性工作,受到該疾病之影響者,其身體功能與結構,至少應以程度1級列等。」接著由行政院照護處陳秀玫技正簡介鑑定端的申請行政流程;此外,陳技正更說明,未來身障鑑定之申請將分為「一般鑑定流程」及「併同辦理流程」,並進一步解說「併同辦理流程」之相關限制及注意事項。

  在林主任及陳技正說明完醫院端的申請流程及相關問題後,緊接著由內政部社會司身心障礙福利科謝鑫敏專員就「需求評估及福利服務」進行說明與介紹。由於身障鑑定新制採「鑑定+需求評估」方式,故未來相關福利之取得皆需經由需求評估始能獲取;故謝專員除詳細介紹需求評估的意義與功能外,更詳盡說明需求評估流程。此外,謝專員亦介紹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各項法定福利服務內容簡介,並扼要說明各福利服務之申請方式及流程。

  最後,在綜合座談部份,與會病友則是把握機會踴躍提問,如輔具、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申請或身障手冊屆期換證等相關問題,這些問題也都在回應人的回應下獲得解答。此外,鑑於新制甫上路,為了讓病友能更加清楚有關身障鑑定新制的相關訊息,本會亦於官網成立「身障鑑定(ICF)專區」,並分為「基礎認識」、「身障鑑定」及「福利服務與需求評估」三面向介紹身障鑑定新制相關內容,歡迎有需求之病友多加參考利用。未來,我們亦將持續關注身障鑑定新制實施後之情況及對病友之影響,以保障病友之權益。

座談會前進台中 解決病友身障鑑定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