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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報導
於2020-07-07 11:07:05發表 (閱讀次數:624)
【病友活動】2020罕病病友預立醫療決定宣導說明會(台中場) 觀念溝通

    罕病患者長期為病痛所苦,即使到臨終前,仍飽受疾病折磨,病人自主權利法(以下簡稱病主法)自108年1月6日開始施行,讓病友可以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簽立預立醫療決定(AD),自主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善終方式,不用加工方式延長生命,讓生命在自然狀態中終止。由於預立醫療決定(AD)時常與安寧緩和醫療條例(DNR)搞混、諮商過程與執行過程都是繁瑣難解的資訊,因此,本會、病人自主研究中心與台灣弱勢病患權益促進會聯合舉辦一系列的「預立醫療決定宣導說明會」,7月4日(六)的台中場次,我們特別邀請到具有豐富經驗的台中榮民總醫院的家庭醫學部的李隆軍醫師帶領中部病友了解病主法的核心價值。

    一開場,李醫師便提到,在人生的最後,你希望誰幫你做決定?大多數的人都希望能自己做決定,這就是病主法的核心。病主法保障每個人在特定的狀況下可以保有自主權,在自己意識清楚還可以表達的狀況下,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跟家人和醫生討論未來希望被照護的方式,讓意願人可以自己決定人生最後的一里路。李醫師用簡潔易懂的方式讓病友認識整個病主法的流程,在做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前,須確認好意願人需要至少一位二等親陪同一起參與諮商,且需要有一位醫療委任代理人,在意願人無法表達自己意願的時候,醫療委任代理人可以協助意願人AD的執行。而DNR因執行時間較久,大多數的病友不清楚DNR與AD的差異,李醫師細心整理出兩者在執行上的差異,讓病友了解DNR是在發生危急狀況時才會啟動,而AD則是在符合特定臨床條件時,透過兩次的緩和醫療團隊照會,確認過簽署人的意願後,就會啟動的超前部署。而在啟動後,並非醫院就不做任何處置,而是提供病人緩和醫療及其他適當處置,而這些處置是積極的治療,以緩解甚至去預防病友身心靈上的痛苦。至於李醫師也提到,緩和醫療應是一種支持性的照護,目標是要提升病人及其家屬的生活品質,讓病人在人生的最後一段路,可以有尊嚴的跟親友道歉、道謝與道愛。

    經過了精采的上半場病主法介紹,接下來由本會洪瑜黛副執行長介紹台中場的報名方式,中部地區媒合ACP試辦計畫與台中榮民總醫院合作,預計補助20家共40名罕病病家免費進行諮商,除了病友外也包含可補助2位家人一起參與諮商。如有中部病友未滿20歲或是病友不符合條件,但家屬有意願做諮商者,請洽聯絡窗口02-25210717分機170陳專員。此次台中場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圓滿落幕,希望中部病友可以藉由此次說明會,去了解並爭取自己的權益,讓病友可以決定自己最後一段路,讓人生能有完美的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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