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代碼: 1621 | ||||||||
疾病類別: 16 | ||||||||
疾病名稱: Pfeiffer氏症候群 ( Pfeiffer Syndrome ) | ||||||||
現階段政府公告之罕見疾病: 有 | ||||||||
是否已發行該疾病之宣導單張: 沒有 | ||||||||
ICD-9-CM診斷代碼:755.55 ICD-10-CM診斷代碼:Q87.0 病因學: 為一非典型之尖頭併指(趾)畸形Acrocephalosyndactyly Type IV,為FGFR2或FGFR1基因突變缺陷所引起的疾病,特徵為橈側指寬而短,拇指偏向橈側的尖頭併指(趾)畸形。嚴重的患者大多數為散發性或偶發性之個案,而症狀較輕微的患者則可能是由父母遺傳而來的。 臨床表徵:
遺傳模式: 多數患者為第十對染色體FGFR 2之基因突變異常,有少部分患者是因第八對染色體上FGFR 1異常而致病。此症為一體染色體顯性遺傳疾病,若本身為患者,下一代則不分性別,每一胎有50%機率會遺傳此症;若本身並非為患者,再發的機率將非常渺小。 發生率: 此症的發生率約為10萬分之一。 治療: 有關牙齒問題是因為牙齒受推擠和具有高拱的下顎所造成,對於此症大多數的患者一般皆採外科手術治療。出生之初施行顱骨骨性聯合縫的鬆解術,則可使顱顏部得以有適宜之容量,以期使腦部能正常生長與擴展,患孩成長後可再視其狀況,重複予以頭顱部鬆解術的施行,來避免腦積水或是認知障礙的風險。 預後: 一般而言,第一型患者的智力跟壽命皆為正常,而第二型及第三型則會有發育遲緩及智力障礙的問題,早期死亡的風險也會增加。 2017年委託台大醫院基因醫學部 審稿 以上資料轉錄自「罕見遺傳疾病一點通」網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