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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06-01-05 04:03:48發表 (閱讀次數:1971)
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徵選精神標幟!
  由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主辦,為幫助一般社會大眾了解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的使命與成立之精神,因此欲藉由自律聯盟的精神標幟(Logo)的視覺形象設計,傳達自律聯盟 的特色與形象,由於聯盟現階段正值成立初期,人力與資源均有限的情況下,本活動因此期望能廣徵各界能人志士共襄盛舉,踴躍提供絕佳創意構想。

關於自律聯盟:為保障捐款人權益、強化捐款人對公益團體之信心,協助公益團體擁有公平合理的生存發展空間,由國內三十個公益團體(本會亦為成員之一)共同發起籌組「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希望藉由推動公益團體自律與他律(立法)的積極作為,以及具體的行動展現公益團體在募款誠信、財務透明、服務效率等方面的自我規範,共同營造良善的公益團體生存發展環境。自10月21日成立以來,計有七十一個公益團體通過入會申請。

徵選項目:台灣公益自律聯盟 Logo (標幟)

徵選條件:必須傳達自律聯盟的自律精神、值得信賴、誠實透明的公益組織視覺印象與好感度。

徵稿時間 :即日起 至 95年1月10日 截止

參賽資格:不限,歡迎各界人士踴躍投稿

作品規格:作品請以A4規格共二頁呈現 (請下載徵稿表格或參照表格規格)
第一頁: Logo彩色 & 黑白一式二款 並說明設計理念(五十字以內)
第二頁: 參加者基本資料(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證字號、住址、連絡電話、Email)

投稿方式:採郵寄投稿方式。 
1. 請註明自律聯盟【創意Logo】徵選活動) 
2. 郵寄投稿: 110台北市光復南路505號四樓「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收,截稿日期以郵戳為憑。

評分標準:視覺30%、創意 30%、理念傳達30%、應用度10% 

評選方式: 由評審委員選出前十名入選作品,首獎一名

評選時間 :95年1月11日至95年1月16日

獎勵方式: 
首獎 → 提供新台幣 30,000元獎金、獎狀乙只。
入選者 → 獎狀乙只。

得獎名單公佈:95年1月18日於「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網站公佈入選及首獎名單及作品,並以專函通知得獎者。

活動相關規定:  
1、 參賽者每人不限一個作品參賽。  
2、 投稿者同意提供真實個人之姓名、地址、e-mail、電話等資料,以利作品獲選時通知及獎金兌換作業。
3、 參賽作品限原創之作品,不得抄襲、改編、冒名頂替,如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名次、追回獎狀及獎品外,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4、 優勝者需提供設計圖之原始向量檔。
5、 首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修改作品及相關呈現、應用,不另給酬。 
6、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以從缺論。
7、 參賽作品恕不退件,請參選者自留底稿,如未獲獎欲退稿者,請自行附上回郵信封。
8、 本徵文辦法若有未盡詳細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徵稿活動事項若有疑問,請電洽活動洽詢專線:公益自律聯盟秘書處,電話02-87882620
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徵選精神標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