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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10-09-24 09:03:44發表 (閱讀次數:1989)
呼吸納「罕」 籲健保局放寬居家呼吸照護給付標準

  為了解決日益增加的呼吸器依賴患者照護費用問題,健保局於2000年推行「全民健康保險呼吸器依賴患者整合性照護前瞻性支付方式」試辦計畫(以下簡稱呼吸照護計畫),其中第四階段之居家呼吸照護即是由健保局研訂相關費用,以鼓勵病患及家屬回家照顧,藉以降低直接醫療成本。

  不過由於居家照護階段的補助標準為「須先使用侵襲性呼吸器(俗稱氣切)或負壓呼吸輔助器(俗稱鐵肺)及按照加護病房或呼吸照護中心下轉至居家照護階段」,這使得許多罕見疾病患者被排除在居家照護給付的大門之外,導致他們自身權益受損。

  罕病患者由於其病情的特殊性,使得許多病友確實有呼吸器依賴的需求,但因為並未有使用侵襲性呼吸器治療的情況,而遭健保局駁回居家照護給付的申請的情況屢見不鮮。

  本會秉持保障罕病患者權益的服務宗旨,在陸續接獲病友陳情與相關新聞個案曝光爭取權益後,便積極蒐集相關資料,並於日前行文至健保局,建議其重新檢視呼吸照護計畫之居家照護階段收案標準,讓罕見疾病患者在出具相關醫學證明報告的前提下,亦能成為居家照護階段的標準對象。除此之外,本會亦針對近期正在進行修法之「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部分條文修訂,在醫療輔具補助部分,也積極爭取將呼吸器、製氧機等納入補助,以求更健全完整之保障。

  如有上述其它疑問,歡迎來電洽詢本會研究企劃組,02-25210717-121至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