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通過審查後,將會寄發額度通知及注意事項。記得每次下車前須向司機索取正本收據(單據需註明日期、車號及實際支付金額,日期與金額切勿塗改),並先支付所有車資,待請款後再撥付補助,一張單據最多補助1,000元。
4、請款方式:分上下年度,上半年(1-6月)單據請於7/5前完成請款申請(需於6/30前完成申請),下半年(7-11月)單據請於12/5前提交本會進行請款申請(需於11/30前完成申請),下半年度不予核發上半年之單據補助款。
※上下半年度單據請務必分別於7/5及12/5前提供請款文件,逾時恕不予以受理。
5、請款時檢附資料包括:請款表(第一次請款時務必檢附)、正本乘車收據、乘車明細表、115年度實際搭乘無障礙計程車照片(照片上需顯示拍攝日期),及其他經承辦人員通知須檢附之相關文件。
※請款表請務必使用115年度表格,若非115年度表格請恕無法進行請款,還請注意!!
6、請務必確認乘車單據上之車號與實際搭乘車號相同(感熱紙收據亦是),若經查核該車號有誤或已撤銷,則將不予補助。
7、「跳錶」收費務必提供感熱紙收據,「跳錶加價」務必提供感熱紙收據(跳錶金額)及實際支付車資(跳錶+加價金額)收據,否則無法予以補助。
8、有感於近年無障礙計程車漫天開價收費氾濫,115年為鼓勵搭乘依跳錶收費無障礙計程車,針對115年度皆使用跳錶收費(感熱紙收據為主)之搭乘病家,提高全年補助額度至15,000元。
9、本會保有最終補助撥付金額的審核權,最終補助金額以本會實際核發金額為準。
洽詢方式
1、 電話:02-25210717分機167張社工
2、「無障礙計程車補助」官方LINE帳號,ID:@685rovt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