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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09-08-04 06:03:54發表 (閱讀次數:1400)
健保DRGs(診斷關聯群)九月一日即將上路

  健保局為了解決日益龐大虧損的健保費用、有效控管健保支出及減少醫療資源的浪費,決議於今年(98年)9月1日開始,將分六年、分階段實施TW-DRGs(診斷關聯群)的支付制度,這將是台灣健保給付醫療費用基準的重大變革。

  有別於過去論量計酬、做多少領多少的支付方式,DRGs的概念,是依據住院病患的疾病診斷、手術或處置等服務,再根據病患的年齡、性別、有無合併症或併發症及出院狀況等條件,將不同的疾病及其所需的醫療服務分類成不同的群組,由於每個群組預計會耗費的醫療資源是相近,因此健保局支付給每個群組的支付標準是固定的。簡單的說,就是「包裹式的給付」,也就是所謂的「同病同酬」。

  目前TW-DRGs的給付方式,是將疾病分為24類,在細分為967項,分類愈細表示給付愈能反應各種疾病所需不同處置的真實現況。而每個項目都訂有固定支付金額的上限及下限,分為「下限支付」、「定額支付」及「上限支付」三個標準。未達下限的部分採取實報實銷給付,超過上限該類個案住院日數上限者,將支付高於上限部分的八成給付,而落在上限及下限區間的部分就是採取定額支付。

  面對即將上路的DRGs新制,醫界及民眾皆有許多的擔心和疑問。比方說:醫院基於財務平衡的考量,是否會傾向於治療輕症病患,而造成排擠重症病患、甚至導致醫院間互踢醫療人球的現象重現。另外,由於TW-DRGs針對不同的疾病有明訂公告住院日數,也擔心尚未完成治療的病患被趕出院的問題,對於後續的長照和出院後的照顧所需要的配套措施目前並沒有詳盡的規劃。

  由於是「包裹式的給付」,最害怕的就是遺漏調治療、手術或處置方式,雖然說目前的DRGs制度暫不納入了癌症、精神病;血友病、愛滋病、罕見疾病等重症病患,仍維持論量計酬的支付舊制,但分階段實施的結果,仍勢必被融入整個DRGs的給付制度當中,因此基於以上的問題,我們仍須思考DRGs給付制度對於罕見疾病患長期就醫權益可能造成的衝擊及影響。因此當九月一日此一制度正式上路後,如果罕見疾病病友有遭受任何醫療爭議情況,歡迎主動與本會聯絡,洽詢窗口:本會研究企劃組,分機121-123。

資料來源:摘錄自各大媒體之相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