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力公司於97年7月開始兩階段電價調整後,因部分罕見疾病或身心障礙者具有特殊醫療及照護需求,必須長期仰賴呼吸器、氧氣製造機等維生儀器,或須使用冷氣調解體溫等,為減輕此類身心障礙者家庭經濟負擔,本會及殘障聯盟等相關民間團體遂站出來積極爭取針對上述家庭之維生設備用電補助。
經過極力爭取後,終獲內政部同意並委託本會自99年開始代辦「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設備用電補助計畫」。此計畫經過本會3年的辦理,其成果資料統計於下表。但因電業法於101年8月修法通過後,102年起內政部不再實施「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設備用電補助計畫」,故本會亦沒有再承接相關業務。
目前依電業法所預告訂定之「電業供給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之身心障礙者家庭之資格認定;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之適用範圍及電費計算方式。」已預告公佈於行政院公報: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9125/ch04/type3/gov31/num4/Eg.htm,但其實施方式及日期都還沒有正式公告。特此說明~本會將持續追蹤最新的政策情況,並於第一時間內再次於本會網站進行公告週知。
本會自99年至101年辦理「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設備用電補助計畫」成果
年度 |
補助總金額 |
補助人數 |
99 |
14,702,161元 |
1,600人 |
100 |
22,770,261元 |
2,401人 |
101 |
32,014,246元 |
3,23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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