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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於2009-10-01 03:03:48發表 (閱讀次數:1147)
季節流感疫苗施打報你知
  在防範H1N1新流感同時,對於每年秋冬的流行性感冒(簡稱流感),仍不可掉以輕心,因此今年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亦將罕見疾病患者列為免費流感疫苗施打對象。由於流感每年流行的病毒型別不一定相同,所以提醒各位病友,除平時留意自身的身體狀況並做好保護措施外,每年接種一次流感疫苗亦是防範方式之一。流感疫苗是一種相當安全的不活化疫苗,接種後少數的人可能發生注射部位疼痛、紅腫,發燒、倦怠的輕微反應,但一般都會在接種後1、2 天內恢復,嚴重的副作用則極少發生。除了病友本身對於「蛋」之蛋白質(Egg-Protein)或疫苗其他成分過敏者、年齡6個月以下者、過去注射曾經發生不良反應者、發燒或急性疾病患者及其他經醫師評估不適合接種者,不能施打外,出生6個月以上的病友經過醫師評估後,即可進行流感疫苗的施打。若為初次接種,應接種2劑,第1、2劑間隔一個月以上。

  施打期間自98年10月01日起至98年11月30日。自98年12月1日起,如疫苗尚有剩餘,將擴大至全民皆為接種對象,直到疫苗用罊為止。

◎ 接種注意事項

1.接種地點:全國各鄉鎮市區衛生所、各縣市之流感疫苗接種合約醫院、診所。
2.攜帶證件:身分證及健保IC卡,亦可攜帶罕見疾病之重大傷病卡(政府公告罕病查詢請按http://flu.cdc.gov.tw/ct.asp?xItem=3296&ctNode=785&mp=150)或診斷證明書。若非政府公告罕見疾病而為本會服務之病類者則需出示本會出具之病友卡證明。(將於近期寄出)。
3.費用:如為門診單純注射流感疫苗,除掛號費外,免部分負擔。其診察費由醫療院所向健保申請。如門診看便順便接種流感疫苗,仍應依門診規定,自付 掛號費及部分負擔;惟接種流感疫苗之診察費及掛號費不得另加。

流感疫苗接種相關資訊均可於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流感防治網查詢(網址: http://flu.cdc.gov.tw/),民眾亦可撥打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1922或各縣市衛生局流感疫苗諮詢專線洽詢;本會洽詢專線:02-25210717*151-155醫療服務組

再次提醒,本會僅提供此項訊息給需要施打的病友,但是否需要施打還是需要藉由專業醫師給予建議,才能發揮最大的療效,也避免造成身體的任何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