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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新生兒篩檢補助

『我們不可能照顧孩子一輩子  但制度可以』
罕病患者診斷困難,經常延誤治療
經過罕病基金會20年來的持續倡議
今天,以寶寶的一滴血
就能篩檢出二十餘種罕見代謝疾病
讓及早發現 及早治療不再只是口號
罕病基金會選擇走在政府前面
2000年推動『二代新生兒篩檢先導計畫』
2006年政府宣布將法定篩檢項目從原來5項增為11項
2019年政府將法定篩檢項目新增至21項
20年來,罕病基金會成功地進行了一場寧靜的社會力改革
讓一個基金會從只能看到自己的想要,提升到滿足全民的需要
從關心病友的生活,轉化成關注全體新生兒的健康
讓罕病防治具體落實……

2001 . 08 推動「二代新生兒篩檢先導計畫」,補助偏遠地區民眾篩檢費用
2002 . 07 推動「金門縣二代新生兒篩檢計畫」,補助金門縣新生兒篩檢費用
2003 . 10 推動「原住民二代新生兒篩檢計畫」,補助原住民新生兒篩檢費用


一、意義與目的


  先天性代謝異常的罕見疾病病童,由於身體缺乏某種酵素,使代謝物質合成或分解的機制出了差錯,導致身體無法有效地代謝食物。此類疾病若未能發現,輔以藥物或特殊營養食品治療,將造成病童在智能或身體上的障礙,進而導致生長遲滯、智障,甚至死亡。

  新生兒篩檢是運用Tandem Mass串聯質譜儀等篩檢技術,分析血液中各種化合物,藉由新生兒微量血,即可篩檢約二十餘種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包括楓糖尿症(MSUD)、戊二酸血症(GA-I)、異戊酸血症(IVA)、苯酮尿症、甲基丙二酸血症、先天性腎上腺增生症等多種代謝異常等疾病(篩檢項目疾病簡介下載)

  為落實早期發現早期治療,本會更於89年12月起,投入推廣「二代新生兒篩檢先導計畫」,期望能服務更多的新生兒及嘉惠更多罕病之病友及家庭,經過本會積極投入推廣與宣導後,首獲政府回應並自95年7月1日起,行政院衛生署依據修正之「優生保健措施減免或補助費用辦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一目規定,將補助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之項目,除原「苯酮尿症」、「先天性甲狀腺低能症」、「高胱胺酸尿症」、「半乳糖血症」及「葡萄糖六磷酸塩去氫酶缺乏症」等5項外,並增列「先天性腎上腺增生症」、「楓漿尿症」、「中鏈醯輔A去氫酶缺乏症」、「戊二酸血症第一型」、「異戊酸血症」及「甲基丙二酸血症」等6項,合計為11項,其中屬山地、離島或偏遠地區之醫院機構出生者,將由該署全額補助;本會因考量衛生署指定補助對象未能涵蓋全部之原住民新生兒,故將持續辦理補助。

  201910月後,政府再度增加篩檢項目,由原本的11項調整為21項,新增項目為:「瓜胺酸血症第I」、「瓜胺酸血症第II」、「三羥基三甲基戊二酸尿症」、「全羧化酶合成酶缺乏」、「丙酸血症」、「原發性肉鹼缺乏症」、「肉鹼棕櫚醯基轉移酶缺乏症第I」、「肉鹼棕櫚醯基轉移酶缺乏症第II」、「極長鏈醯輔酶A去氫酶缺乏症」、「早發型戊二酸血症第II」。此新增項目,為現行串聯質譜儀篩檢可以同時檢測,不會增加民眾經費負擔。本會因考量衛生署指定補助對象未能涵蓋全部之原住民新生兒,故將持續辦理補助。

二、相關補助說明

  本會為持續推廣新生兒篩檢,除持續進行宣導外,將補助原住民及低收入戶新生兒進行新生兒篩檢,補助方式如下:
■ 補助對象
  只要父母任一方具備原住民身份(請備妥戶口名簿影本)或低收入戶身份證明家庭之新生兒,即可申請補助。
■ 受理方式
      在出生醫院採血並填寫同意書後經三大篩檢中心向本會申請。
補助內容 

  補助篩檢項目為利用傳統的新生兒篩檢方法與串聯質譜儀可篩檢之二十餘項目、龐貝氏症及嚴重複合型免疫缺乏症,本案合作之篩檢機構為臺大醫院新生兒篩檢中心、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台北病理中心、財團法人衛生保健基金會。每案補助原住民新生兒新台幣350元及低收入新生兒新台幣150元,檢驗費用將由篩檢機構按月向本會申請。檢附之身分證明文件,由採檢單位自行留存,同意書請隨血片於黏貼身分註記標籤後,寄至篩檢中心。

■ 篩檢流程簡介
 二代新生兒篩檢流程下載
三、歷年補助成果
本會2023年二代新生兒篩檢補助成果
本會2022年二代新生兒篩檢補助成果
本會2021年二代新生兒篩檢補助成果
本會2020年二代新生兒篩檢補助成果
本會2019年二代新生兒篩檢補助成果
本會2018年二代新生兒篩檢補助成果
本會2017年二代新生兒篩檢補助成果
本會2016年二代新生兒篩檢補助成果
本會2015年二代新生兒篩檢補助成果

本會2014年二代新生兒篩檢補助成果

本會2013年二代新生兒篩檢補助成果 
本會2012年二代新生兒篩檢補助成果 
本會2011年二代新生兒篩檢補助成果 

本會2010年二代新生兒篩檢補助成果
本會2009年二代新生兒篩檢補助成果
本會2008年二代新生兒篩檢補助成果  
本會2007年二代新生兒篩檢補助成果
本會2006年二代新生兒篩檢補助成果
本會2005年二代新生兒篩檢補助成果
本會2004年二代新生兒篩檢補助成果
本會2001-2003年二代新生兒篩檢補助成果
四、相關統計數據資料
原住民/低收入戶二代新生兒篩檢歷年統計
二代新生兒篩檢補助歷年統計

藥物及營養品緊急借調
、宗旨
  罕見疾病病患所需之藥物或營養品的研發製造需大量經費,但因使用人數過少,廠商在利潤的考慮下,多不願投入開發、製造或引進。因此罕見疾病患者常成為現實社會中的孤兒,而他們所需治療藥物與維生的特殊食品便稱之為「孤兒藥品」。本會為解決此一問題,多年前特別成立「罕見疾病藥物及營養品緊急借調服務窗口」,連結罕病病友、醫療院所及藥商形成一個綿密的流通網絡,透過資源共享、滿足病患緊急的需求。並同時擬定「罕見疾病病患緊急醫療救助辦法」提供必要的經費協助。不過因應政府成立之「罕見疾病藥物暨營養品物流中心」後,按照罕病法的規範下,政府有責提供病患緊急用藥與營養品之所需,因此本會接獲病患之相關需求時,並會直接轉介給該中心。目前針對此一部份本會僅提供泡泡龍病友敷料提供之用。

二、歷年補助成果
本會2023年藥物及營養品借調補助情形
本會2022年藥物及營養品借調補助情形

本會2021年藥物及營養品借調補助情形

本會2020年藥物及營養品借調補助情形
本會2019年藥物及營養品借調補助情形

本會2018年藥物及營養品借調補助情形

本會2017年藥物及營養品借調補助情形
本會2016年藥物及營養品借調補助情形
本會2015年藥物及營養品借調補助情形

本會2014年藥物及營養品借調補助情形
本會2013年藥物及營養品借調補助情形
本會2012年藥物及營養品借調補助情形

本會2011年藥物及營養品借調補助情形 
本會2010年藥物及營養品借調補助情形
本會2009年藥物及營養品借調補助情形
本會2008年藥物及營養品借調補助情形
本會2007年藥物及營養品借調補助情形
本會2006年藥物及營養品借調補助情形
本會2005年藥物及營養品借調補助情形
本會2004年藥物及營養品借調補助情形
本會2003年藥物及營養品借調補助情形
本會2002年藥物及營養品借調補助情形 
本會2001年藥物及營養品借調補助情形

、歷年補助統計表
年度 服務人數 補助金額(元)
2001 21 687,510
2002 19 816,478
2003 33 685,205
2004 22 1,316,800
2005 12 4,547,354
2006 47 1,256,419
2007 63 1,439,772
2008 39 995,870
2009 22 1,099,154
2010 9 328,964
2011 43 270,831
2012 41 404,118
2013 43 574,343
2014 42 345,657
2015 45 348,700
2016 43 336,255
2017 47 201,055
2018 64 339,945
2019 48 341,435
2020 53 349,640
2021 54 347,310
2022 55 350,550
2023 53 338,615
總計 918 17,721,980
醫療器材借用服務
  長期與罕病抗戰的家庭容易『因病而貧』,龐大醫療耗材常造成罕病家庭沈重經濟壓力,有些病友出院後還須靠某些醫療器材居家照護,而醫療器材租金已難以負擔、更遑論購買。因此本會針對病友需求規劃醫療器材免費借用服務方案,接受社會大眾愛心捐贈醫療器材,以協助解決罕病病友在家照護問題。請有需求之病友與我們聯絡確認本會是否有庫存醫療器材,經評估確有需求者即可獲得免費租借。

一、醫療器材免費借用辦法
1. 本會醫療器材之借用對象為本會服務罕見疾病病類之病友,且登記為本會螢火蟲家族會員者(罕見疾病病友得隨時申請入會),方可提出申請。
2. 本會提供醫療器材租借服務,長期使用者不限借用時間。欲申請借用者需填寫本會『醫療器材租借申請表』提出申請,同時提供『診斷證明』佐以證明確實需要該醫療器材。
3. 申請人可自行安排到本會或選擇以貨運方式提取/歸還醫療器材。

醫療器材借用流程:
1. 來電洽詢確認目前是否有庫存醫療器材可供借用。
2. 確認現有醫療器材後,說明本會借用規則,請借用人提供『診斷證明』並填妥『醫療器材租借申請表』傳真或郵寄至本會。收到申請表後本會可為其保留該醫療器材2週,若2週內尚未領取,本會將可視情況提供給下一位需要之病友。
3. 收到醫療器材後需填寫醫療器材借據(一式兩份),其中一份提供本會留存,一份由借用人留存。
4. 若借用人已不需使用該借用物品或發現不適用情況,請儘速將借用物品歸還本會,以利他人借用。

相關注意事項:
1. 此醫療器材係提供罕病病友共享之重要醫療資源,請借用人尊重並愛惜本物品,以免影響其他人借用之福利。
2. 本會提供之醫療器材部分為二手物品,出借前皆以請專業人員進行消毒與維護,可安心使用。醫療器材是否符合個人需求則需自行評估,如有不便之處敬請多多包涵。
3. 醫療器材運送與相關耗材(如抽痰包、面罩、血氧監測機感應器等)費用需由借用人自行負擔。
4. 若借用人已不需使用該借用物品,請儘速歸還本會,以利他人借用。
5. 借用人於借用時間內須盡維護器材完整性之責,關於定期保養及非惡意損壞所造成之維修費用,則由本會另與廠商立約給付。
6. 因醫療器材之種類與型號繁多,故本會僅協助醫療器材流通,難以教導使用方式,若不清楚使用方式與注意事項時,本會將協助病友與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聯繫詢問。

四、洽詢專線
    北部總會 (02)2521-0717 
病患服務組
    中部辦事處 (04)2236-3595
    南部辦事處 (07)229-8311

五、歷年補助成果
本會2023年醫療器材租借成果
本會2022年醫療器材租借成果
本會2021年醫療器材租借成果
本會2020年醫療器材租借成果
本會2019年醫療器材租借成果

本會2018年醫療器材租借成果

本會2017年醫療器材租借成果

本會2016年醫療器材租借成果
本會2015年醫療器材租借成果

本會2014年醫療器材租借成果

本會2013年醫療器材租借成果

本會2012年醫療器材租借成果

本會2011年醫療器材租借成果
本會2010年醫療器材租借成果
本會2009年醫療器材租借成果
本會2008年醫療器材租借成果
本會2007年醫療器材租借成果

家庭生育關懷補助
一、緣起:
  面對罕見疾病這生命傳承中隨機的偶然,基金會期望能為罕病病友或家屬所作的服務除了罕病病友出生後的協助如就醫、就學、就業外,更希望能實現每個罕病家庭生育健康寶寶的心願。

  父母本身為罕病患者或育有罕病患童之父母,其不代表不適合生育,而是必須在醫師及遺傳諮詢師的指導下,接受生育規劃及安排,及早進行準備,而為協助罕病病患家庭之生育準備及強化罕病防治概念,本會藉此補助計畫導入遺傳諮詢之觀點,並適時地提供電話或陪伴的關懷服務、遺傳諮詢、檢查及營養補助等,並從懷孕開始至寶寶出生,共同關懷新生命的成長過程,讓罕病家庭得在身心靈獲得足夠準備與調適下,迎接新生命的誕生。

二、補助對象:
  為計畫再生育之罕病家庭(夫妻任一方罹病或生育過罕病患兒者)且其疾病經過確診後,可進行產前遺傳診斷者。

三、補助內容:
  生育關懷補助內容以健保或政府「優生保健措施減免或補助費用辦法」不給付之項目為優先,另外本會將以親送或郵寄的方式提供下列物品,包含妊娠第一期提供孕婦專用營養品,及妊娠第三期提供新生兒用品如尿布等。說明如下:
 妊娠期  補助項目
 妊娠第一期(妊娠未滿17週)  1.母血唐氏症之抽血檢查
 2.絨毛膜取樣之費用補助
 3.提供孕婦專用營養品
 妊娠第二期(妊娠17~29週)  1.高解析度超音波之費用補助
 2.羊膜穿刺檢查之費用補助
 3.產前遺傳診斷費用
 4.終止妊娠慰問金
 妊娠第三期(妊娠29週以上)  1.生產慰問金
 2.新生兒篩檢費用補助
 3.提供新生兒用品補助,包含尿布、奶瓶等耗材費用
*二擇一提供補助項目:1.絨毛膜取樣或羊膜穿刺;2.終止妊娠慰問金或生產慰問金

四、所需檢附文件:
1、入會申請表 (已入會者免付)
2、生育關懷申請表
3、
受款人存摺影本
4、產檢醫療單據正本
5、產檢報告影本

五、洽詢專線
    北部總會醫療服務組 (02)2521-0717 分機154 或155
    中部辦事處 (04)2236-3595 分機13
    南部辦事處 (07)229-8311 分機13

六、申請表格下載:
1.生育關懷申請表格
2.入會資料表

七、歷年補助成果:
本會2023年罕病家庭生育關懷補助成果
本會2022年罕病家庭生育關懷補助成果
本會2021年罕病家庭生育關懷補助成果

本會2020年罕病家庭生育關懷補助成果
本會2019年罕病家庭生育關懷補助成果

本會2018年罕病家庭生育關懷補助成果
本會2017年罕病家庭生育關懷補助成果
本會2016年罕病家庭生育關懷補助成果
本會2015年罕病家庭生育關懷補助成果

本會2014年罕病家庭生育關懷補助成果

本會2013年罕病家庭生育關懷補助成果

本會2012年罕病家庭生育關懷補助成果

本會2011年罕病家庭生育關懷補助成果
本會2010年罕病家庭生育關懷補助成果
本會2009年罕病家庭生育關懷補助成果
本會2008年罕病家庭生育關懷補助成果
本會2007年罕病家庭生育關懷補助成果
本會2006年罕病家庭生育關懷補助成果

八、歷年生育關懷補助統計:
年度 人次 補助金額(元)
2006 7 51,000
2007 25 207,167
2008 44 318,199
2009 56 502,022
2010 49 427,240
2011 58 551,185
2012 67 776,458
2013 51 577,736
2014 67 915,579
2015 60 636,444
2016 67 744,235
2017 57 612,443
2018 65 671,505
2019 60 675,684
2020 63 761,224
2021 77 873,766
2022 59 589,828
2023 70 849,606
總計 1002 10,741,321

罕見疾病臨床試驗計畫補助辦法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二十一日第三屆第十二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四年三月二十四日第九屆第十次董事會修訂

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本會捐助暨組織章程第三條第一項及第五項訂
定。

第二條
為促進國內罕見疾病藥物及治療發展,基於人道救援精神, 
及提昇罕見疾病病患生命品質,辦理國內罕見疾病臨床試驗計畫補助,特訂定本辦法(下稱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涵蓋臨床試驗(Clinical Trial)研究、臨床前試驗(Pre-clinical Trial)研究。
一、臨床試驗研究需符合我國「藥品優良臨床試驗準則」相關規定,並通過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及主管機關審查。若為基因治療亦需符合我國《再生醫療法》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
二、臨床前試驗研究之執行須符合國際以及我國相關規範,若涉及毒性試驗須符合藥品非臨床試驗安全性規範(GLP)。
三、臨床前試驗研究之主題需與未來可能進行之臨床研究相關。

第四條
本辦法所補助之研究計畫必須為研究者發起之臨床試驗研究或臨床前試驗研究。申請者資格如下:
一、臨床試驗研究計畫主持人申請資格:
(一) 須為專科醫師。
(二) 三年內未受醫師法第25條醫師懲戒之確定處分。
(三) 三年內未曾於擔任試驗研究計畫主持人時,因重大或持續違反GCP者。
二、臨床前試驗研究計畫主持人申請資格:
(一) 助理教授以上人員。
(二) 助理研究員以上人員(研究機構適用)。
(三) 罕見疾病相關科別之主治醫師或科(室)主任以上人員。

第五條
本辦法補助範圍:
一、補助研究計畫執行期限以一年為原則,必要時得申請展延一次,最多不超過兩年。
二、視當年度預算及董事會審議結果決定補助案量與單一案件補助額度上限,如有其他專款挹注,得另案討論之。惟臨床前試驗研究計畫每案補助金額以新台幣120萬元為上限。
三、本辦法以提供研究計畫不足經費之部分補助為原則,以同一計畫向本會及其他單位申請相關補助者,應予敘明;同一項目及金額不得重複申請補助。補助範圍為試驗用藥品或治療所需費用、自費檢驗費用、消耗性器材、實驗用材料、耗材與試劑以及行政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第六條
本辦法申請及審查:
一、申請人應以所屬單位發送正式公文,同時檢具本會所定計畫書格式(附件1)及相關附件乙份提出申請。
二、本會聘請學者專家進行初審,審查委員組成如下:
(一) 本會董事二人(含至少一名為醫師董事)。
(二) 外部專家學者代表一人:由本會邀請本會董監事以外之學者專家參與。審查委員不得為研究計畫相關之人員。
三、初審通過後將專案呈報本會董事會進行複審。經審查通過後,除函覆計畫主持人(或單位)審查結果,並簽訂補助合約。

第七條
補助案進度之管制與查核:
一、計畫期程經雙方協議後載明於合約中。
二、計畫主持人應於計畫執行六個月時提出期中報告之書面資料及電子檔(附件2)。
三、計畫主持人應依合約繳交成果報告,如有不可歸責事由,未能按期履行時,應在契約到期日前一個月申請延期,並以一次為限。如未能於期限內申請或本會認定非屬不可歸責事由時,不得以之為延遲履約之事由。
四、計畫主持人應按照所核定之計畫內容執行,如因實際需要需變更計畫內容時,需來函申請並說明理由及變更項目。如為臨床試驗案,需先經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同意變更後為之。
五、臨床試驗中,若受試者發生任何不良事件,計畫主持人應按人體試驗委員會規定處置,並通知本會、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及主管機關。若試驗中止或終止時,本會得停止補助。

第八條
補助款撥付:
一、補助款項依合約期程撥付。
二、如未依合約提交成果報告者,視為不能履行合約,除應將已撥付補助款項全數返還本會外,計畫主持人於三年內不得申請本會之計畫補助。

第九條
成果發表與利益回饋:
一、受補助之研究計畫成果報告及衍生之相關學術著作中需載明「本研究係接受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臨床試驗計畫補助」字樣。
二、研究成果若有專利取得或技轉等情事,應事前告知本會,並於適當時機或場合揭露補助事宜。
三、研究成果衍伸之商業運用利益得回饋於罕見疾病群體;利益之產生難以界定與罕見疾病群體之關聯性者,得回饋於人口群。

第十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相關實施辦法由施行細則另訂之。


聯絡方式
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
地址:104台北市長春路20號6樓
電話:(02)2521-0717轉153 傳真:(02)2567-3560
聯絡人:醫療服務組 謝佳君組長
email:ms06@tfrd.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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