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訂定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被照顧者及其家庭照顧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照顧處理機制」
衛生福利部訂定「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被照顧者及其家庭照顧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照顧處理機制」,聘有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家庭,如有長照服務需要,可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詳細訊息請下載相關資料。
政府提供家庭紓困方案
身心障礙者權益相關
(一)行政院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計畫 |
https://covid19.mohw.gov.tw/ch/cp-4715-52968-205.html
不需提出申請,下面對象符合資格者原本就領有相關補助或津貼,政府於109年4-6月主動加發每月1,500元,共計4,500元。
|
(二) 弱勢振興券 |
除上述對象外,再加上未屬於上述對象之列冊低/中低收入戶共約120萬人,將由政府主動匯給1,000元,以兌換振興三倍券。
|
(三) 身障到期鑑定延長 |
◆請洽各縣市社會局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效其於109年4月1日到8月31日(含)屆滿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其期限統一延長至109年10月31日前完成身心障礙鑑定作業。 |
團體、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