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病分類與介紹
分類代碼:1013
疾病類別:10
疾病名稱: 次軟骨發育不全症  ( Hypochondroplasia )
現階段政府公告之罕見疾病: 沒有
是否已發行該疾病之宣導單張:沒有
ICD-9-CM診斷代碼:
ICD-10-CM診斷代碼:Q77.4

病因學:
    此症是一種侏儒症的類型,致病原因是因手臂跟腿部的長骨部位的軟骨骨化作用受到影響,此症與軟骨發育不全(achondroplasia)很像,但是症狀較輕微。

  出生時症狀並不明顯,因出生時身高體重及頭圍皆為正常,但於童年時期約2~4歲時症狀會變得顯著,手和腳四肢短小且不成比例,前額通常會突出但頭顱部卻並未受影響;脊柱有些不正常與軟骨發育不全症相同,但依個案狀況各有程度之不同,較少像軟骨發育不全症發生的情況。所以是一種較不嚴重的軟骨發育不全症,通常成長至成人時身高約為128~165cm。


  有些患者在童年早期會有典型的弓型腿發育,但隨著年齡增長這種狀況時常會自發性的改善;也有些患者會因此症而合併有巨腦症,此外約有10%的患者有中度的智能遲緩現象產生。

發生率:
  
    目前發生率不甚清楚

臨床表徵:
 部位  表徵 
 四肢

四肢近端或中間段短小
短的肢體肘部無法完全伸展及旋轉(轉動臂使手及手掌向前或向上)
膝外翻(下肢先天性彎曲,使兩膝關節異常分離而兩踝關節靠近)
手顯得寬且短
輕度關節鬆弛

 頭部

大頭畸形,正常的臉部特徵

 脊柱  腰椎脊柱前凸
 髖內翻(鼓骨上端變形,股骨頭和骨幹之間的角度簡小)

遺傳模式:

  為一體染色體顯性遺傳,位於第四對染色體上「纖維芽細胞生長因子接受體」( fibroblast growth factor receptor-3, FGFR-3 )基因發生缺陷。大多數患者為基因產生突變所致,若雙親其中一人為患者,其下一代子女,不分性別,每胎皆有50% 機率遺傳此症。

治療:
    此症患者的身高相較於軟骨發育不良患者還要高,且對於一般社交或是生活上受到的限制並不那麼大,但是許多父母還是會對孩子的身高感到擔憂,因此在諮詢上可以試圖讓父母借低對身高問題的關注,並不要因身高而對孩子有差別待遇,並給予孩子社會及心理上的支持。

    此症是以症狀治療為主。若患者有椎管狹窄的症狀,可以利用椎板切除術(Laminectomy)來減緩症狀;若有癲癇發生則依標準處置進行治療。須注意孩子發展上的狀況,若有需求可以利用特殊教育來改善認知障礙。

    其他在研究中的治療方式還有生長激素療法跟骨骼延長手術。不同患者生長激素療法的反應皆不同,有些可能有成效;有些則否。因此生長激素療法的治療效果還沒有定論。而骨骼延長手術是一侵入性療法且復原期長,雖然隨著技術的進步,相關併發症減少,不過還是個爭議性較大治療方式,因此應先經小兒骨科專科醫師專業評估後再決定是否實施。

預後:
  與正常人一樣的壽命,某些患者可能會有中度的智能缺損。

2017年委託台大醫院基因醫學部 審稿

以上資料轉錄自「罕見遺傳疾病一點通」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