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冷靜:
微型保險為是一目的在於提供經濟弱勢者基本人身保障的保險商品, 以彌補政府或社會救助機制不足的缺口, 所以在設計上以經濟弱勢者之需求為主要考量, 其特色為低保額、低保費、保障簡單。
自金管會於98年7月推辦至今,目前已有16家保險公司推出微型保險商品, 微型保險為一年期之傳統型定期壽險及傷害保險, 但目前推出的商品大多已傷害險為主
投保方式依開辦之保險公司的不同分為個人、集體和團體保險, 而接受之承保對象同樣也依辦理公司所採納的定義類別有所不同, 定義及範圍可分為以下8類:
1.無配偶且全年綜合所得在新臺幣二十五萬元以下者。 2.屬於夫妻二人之全年綜合所得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家庭之家庭成員。 3.具有原住民身份法規定之原住民身份,或具有合法立案之原住民相關人民團體或機構成員身份或為各該團體或 機構服務對象。 4.具有合法立案之漁民相關人民團體或機構成員身份,或持有漁船船員手冊之本國籍漁業從業人或取得我國永久居留證之外國籍漁業從業人。 5.為合法立案之社會福利慈善團體或機構之服務對象。 6.屬於內政部工作所得補助方案實施對象家庭之家庭成員。 7.屬於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辦法所定中低收入家庭或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所定特殊境遇家庭或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低收入戶之家庭成員。 8.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定義之身心障礙者,或具有合法立案之身心障礙者相關人民團體或機構成員身份或為各該團體或機構服務對象。
如果想了解更多微型保險商品的訊息, 由各大保險公司網站裡頭的微型保險專區皆可查詢
「罕病病友微型保險的試辦計畫」目前正在規劃階段, 預計在2012年上半年完成, 試辦計畫開始以後將會發函通知所有基金會之會員病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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